关于评标、评审专家信息维护的通知
各评标、评审专家:
为进一步加强评标、评审专家管理,根据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V1.0)》和最新专家分类标准,经研究,决定对丽水市综合评标专家库的专家信息进行维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维护对象
原丽水市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内专家,并符合下列条件:
1.愿意继续参与评标工作,行使专家权利,履行专家义务;
2.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70周岁;
3.无不良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
二、维护内容
根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V1.0)》和丽水实际需要,各评标、评审专家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后,按照《专家信息维护操作手册》(详见附件1)的操作步骤和内容,填写专家个人信息。
三、维护流程
1.专家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议使用IE浏览器)-“评标专家登录入口”(浮动窗口),自行维护专家信息。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填写完毕后保存提交审核。如有疑问,请联系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
2.按属地审核原则,市公管办、市财政局(采购办)分别负责市级综合评标专家、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料初核。县(市、区)招管办(公管办)负责当地综合评标专家资料初核,县(市、区)财政局(采购办)负责当地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料初核。
3.专家信息维护完毕后,将上传资料原件提交至当地相应部门审核。专家同为综合评标专家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需分别通过初审。(各地审核联系人详见附件2、3)
4.市公管办、市财政局(采购办)负责初核通过信息的终核确认。
四、维护要求
1.专家本人确保自己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信息,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2.更新内容应尽量翔实。
3.维护时间:通知印发之日起三个月内。逾期未更新的专家,视为放弃入库。
五、联系方式
1.电子交易系统: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人: 沈佳鑫、黄铄翔,联系电话:2292759。
2.业务联系: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周裕
翔,联系电话:2292506。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丽水市财政局(采购办)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