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兰荒线梅岙下回头湾(桐梓岭尾)山体滑坡生态修复工程
庆元县兰荒线梅岙下回头湾(桐梓岭尾)山体滑坡生态修复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公示
本招标项目庆元县兰荒线梅岙下回头湾(桐梓岭尾)山体滑坡生态修复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庆元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庆元县兰荒线梅岙下回头湾(桐梓岭尾)山体滑坡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庆发改投[2022]160号)及庆元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庆元县兰荒线梅岙下回头湾(桐梓岭尾)山体滑坡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庆发改投[2022]16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由百山祖国家公园专项资金中安排支出,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庆元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庆元县百山祖镇内,主要实施内容对县道兰荒线K13+400段进行边坡处治及对路基、路面(采用沥青砼面层)等工程进行提升改造。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以上工程的施工完成及缺陷责任期缺陷的修复。
本次施工招标为一个合同段,计划工期为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养护二类乙级资质,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的业绩,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养护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将于 2022年 月 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http://lssggzy.lishui.gov.cn/qyweb/)上发布并供下载。
4.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纸质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政策性担保公司)、保险保单]、银行汇票、电汇、年度保证金。
①以保函(保单)方式提交的,保函(保单)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且出具保函的商业银行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担保保函由丽水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各县(市、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须有文件依据);保险保单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地方商业保险公司出具,且出具保险保单的保险公司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另保函(保单)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保险公司和担保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保函开具对象为庆元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保单)单位及其企业公章(包括电子公章)或保函专用章等基本信息。
②以银行汇票方式提交的,出票人签章需有银行汇票专用章、柜员章及银行密押,其中全国汇票需提供第2联及第3联原件,汇票字迹须清晰。
收款单位名称: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浙江庆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银行账号:201000015435743
③以电汇方式提交的,须转入以下账户,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
收款单位名称: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浙江庆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银行账号:201000015435743
④以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高于已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补足差额后方可参加投标活动。
(2)保证金缴纳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确保收款人的户名、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投标人以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以电汇提交的,以到账时间为准;银行汇票、纸质保函(保单)和年度保证金等票据原件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工作人员处(财务室409)并登记,有效保函(保单)、汇票视作到账。
(3)保证金的退还:按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执行,未中标单位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单位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退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了解。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开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室(庆元县城东濛洲街222号,庆元县新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招标人定于2022年 月 日 时 分在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室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http://lssggzy.lishui.gov.cn/qyweb/)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http://lssggzy.lishui.gov.cn/qyweb/)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后果一律由投标人自负。
7. 招标文件公示网址及时间:
公示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http://lssggzy.lishui.gov.cn/qyweb/)
公示时间:2022 年11月11日至 2022年11月14 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庆元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庆元县城南中路171号 地 址:丽水市大洋北路29号山水嘉苑26幢104室
邮 编:323800 邮 编:323000
联系人:毛伟华 联系人:何淑亚
电 话:13867063272 电话:0578-2789773、13884357820
庆元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公示发布时间:2022年 11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