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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濛洲街道石龙街33号君望佳苑商铺挂牌出租公告(第六次)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无 发布日期:2022-11-24 15:04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一、项目编号:QZCQ2022024

二、标的物概况:

本项目共分为9个标的,根据丽水市恒基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具体情况见下表:

标的

标的物

面积(m²)

年租金(元)

保证金(元)

1

庆元县濛洲街道石龙街33号君望佳苑1幢101室商铺经营权

45.37

34027

5000

2

庆元县濛洲街道石龙街33号君望佳苑1幢102室商铺经营权

45.37

34027

5000

3

庆元县濛洲街道石龙街33号君望佳苑3幢101室商铺经营权

103.92

46764

5000

4

庆元县濛洲街道石龙街33号君望佳苑4幢101室商铺经营权

50.07

25035

3000

5

庆元县濛洲街道石龙街33号君望佳苑4幢105室商铺经营权

105.73

52865

5000

6

庆元县濛洲街道石龙街33号君望佳苑4幢107室商铺经营权

53.02

26510

3000

7

庆元县濛洲街道石龙街33号君望佳苑5幢101室商铺经营权

121.91

54859

5000

8

庆元县濛洲街道石龙街33号君望佳苑5幢104室商铺经营权

64.78

38868

5000

9

庆元县濛洲街道石龙街33号君望佳苑5幢105室商铺经营权

58.46

35076

5000

房屋具体情况竞租人可自行踏勘,其他详情参见评估报告。

三、租赁条件:具有一定经济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

四、租赁要求:

1、此挂牌租赁期限为五年(即:3加2合同模式)。

2、承租人必须遵守与出租人签订《承租合同》、《消防安全责任书》中的内容,按时支付承租费;合同期限届满时必须将承租物交还给出租人并结清水电费,否则,承租人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出租人不返还履约保证金。承租后水、电费由承租人自行向相关部门缴纳。

3、标的情况说明:所有标的物不得从事对环境有污染的行业。租赁标的物隶属于君望佳苑小区物业整体化管理范围内,为便于君望物业公司统一管理,承租户应按时、按标准向君望佳苑物业公司缴纳相关物业管理费。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改变房产原有的结构与设施,如确须装饰装修需要,须先行征得出租方同意并向君望物业公司备案;办理相关手续方可进行(物业公司联系电话:16637693722)。装修时不得破坏房屋结构砖墙及承重柱等危及房产整体建筑、结构安全,所有装饰装修费用及安全、质量等相关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租赁期间相关标的物使用权承租人不得擅自转让或改变用途,否则出租方有权按违约处理。

租赁期满,承租人必须立即无条件腾空租赁的标的物、场地清理整洁交还给出租方,保证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完好,同时结清应由承租人承担的各项费用并办理相关手续。所有不可移动资产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

五、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12517时

竞价起止时间:2022年126日上午9时30分1130分止

、报名事项:

1、企业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委托的还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个人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竞租人于报名截止前将保证金缴纳凭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庆元县国有产权交易挂牌项目报名表》等传真(0578—6271187)或送达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科407室(濛洲街222号)。

3、挂牌保证金:报名时须缴纳挂牌保证金,并于竞价开始前到达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以银行收款通知为准)。缴款指定账户:户名: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浙江庆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号:201000015435743。(法人缴款需从基本户转入,个人需从本人账户转入)。

、竞价方式:

网络延时竞价。本项目以起始价加价报价,加价幅度200整数倍每次。同一竞租人可多次报价,结束时间采用延时方式,在竞价截止时间前2分钟内有人报价,系统自动将截止时间延迟2分钟,在新的截止时间2分钟内又有人报价的,系统又自动将截止时间延迟2分钟,如此反复,直至无人报价为止。

本项目无保留价,竞价截止时,报价最高者为成交人。

竞价其他事项详见(附件《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请认真阅读,遵照执行。

八、成交确认及其他事项:

1、竞价结束后,成交人携带身份证3个工作日内到县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于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向出租单位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两个月租金),并签订《承租合同》、《消防安全责任书》。所涉及一切费用,由成交人自行承担,出租单位协助其办理,违约者将没收保证金。

2、竞价活动在网络上进行,等同于现实竞价活动,均受相关法律法规约束,

一经报价,不得撤回。

3、竞价人一旦报名缴费,表示同意以起始价成交。若该项目仅有一人参与报名,可由出让方、报名者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方直接线下确认起始价成交,报名者明示反悔的,没收保证金;若有多名竞价人报名,但均未及时完成网络报价,本着公平原则,该项目重新处置。

4、成交人的保证金不可转抵出租租金成交款,承租合同签订生效后由出租方出具保证金退还申请函,中心在收到退还申请函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未竞得者在成交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联系人:

庆元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军:0578-6018313

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78-6271187

 

  

 

庆元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112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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