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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高坪水厂及管网延伸工程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2327001001 发布日期:2022-12-02 16:02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丽水公共资源

遂昌县高坪水厂及管网延伸工程

补充文件(一)

                                                                                             招标编号:SC2022A175

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第2页:

原为:工程招标控制价:详见补充公告

现更改为:工程招标控制价:1915.0574万元【其中不下浮部分价格(含税)411.0350万元,分别为:暂列金(含税)54.5万元;PE管材等材料价(含税)356.5350万元】

二、招标文件第11

原为

10.6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详见补充公告

现更改为:

10.6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1915.0574万元【其中不下浮部分价格(含税)411.0350万元,分别为:暂列金(含税)54.5万元;PE管材等材料价(含税)356.5350万元】

 

三、招标文件第26

 原为:评标基准价下浮率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下浮率范围【5.0%(含)~9.9%(含)】中分两次随机抽取,第一次抽百分数的整数部分(即5~9共5个整数位),第二次抽百分比的小数部分(即0.0-0.9共10个小数位),将整数和小数部分结合后作为本项目的评标基准价下浮率,招标控制价根据该下浮率计算出的价格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中预留金不下浮。计算公式如下:

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预留金)×(1-评标基准下浮率)+预留金 (结果按四舍五入取整)

现更改为:

评标基准价下浮率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下浮率范围【5.0%(含)~9.9%(含)】中分两次随机抽取,第一次抽百分数的整数部分(即5~9共5个整数位),第二次抽百分比的小数部分(即0.0-0.9共10个小数位),将整数和小数部分结合后作为本项目的评标基准价下浮率,招标控制价根据该下浮率计算出的价格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中不下浮部分不下浮。计算公式如下:

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不下浮部分)×(1-评标基准下浮率)+不下浮部分 (结果按四舍五入取整)

四、招标文件第219

原为:一、工程概况

遂昌县高坪水厂及管网延伸工程位于遂昌县高坪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1)铺设配水干管15.25km;(2)铺设村间配水管网23.73km;(3)管网附属构筑物及安装一户一表(4)新建4座一体化无负压泵站以及扩建水厂等。

现更改为:新建水厂(包含加药房、综合池、过滤池、管理房等)、供水站(包含清水池、一体化净水设备、管理房等)及附属配套;安装输配水管网、村间管网、泵站等。

五、招标文件第220

原为:4.9 投标报价编制的参考依据:

1)《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

2)《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3)《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4)《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5)《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8版);

6)《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2年第10期)(遂昌县除税价);

7)《浙江省工程造价信息》(2022年第10期)(除税价)。

8)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其他有关工程造价的政策和规定。

现更改为:

1)遂昌县高坪水厂及管网延伸工程图纸、预审及有关资料;

2)《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

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4)《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5)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2年第10期工程(遂昌栏除税价)

6)浙江造价信息2022年第10(除税价)

7)关于调整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税金费率的通知(浙建建发【201992号);

8)规费按相应专业取费的30%计取(遂财审[2019]89号文件规定);

9)关于明确丽水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用计取的通知(丽建价【20223号);

10)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浙建建发【202237号)

11)有关文件、法律法规和省站的有关定额解释;

六、招标文件第220

原为:5.7 本工程预留金(暂列金)为87.2000万元(含税),由招标人掌握,不得优惠。

5.8 本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  万元(含税)。

5.9 本工程PE管材等材料价(含税):   万元(计入总价,不作下浮)。

5.10 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   ),规费费率  %;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   ),规费费率  %;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   ),规费费率  %;绿化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   ),规费费率  %

注:市政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绿化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和税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给定的费率或区间计取,计算基数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遂财审[2019]89号规定。在规费政策平稳过渡期内,规费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标准的 30%计取,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此风险。

5.11税金为9%

现更改为:5.7 本工程预留金(暂列金)为54.5万元(含税),由招标人掌握,不得优惠。

5.8  本工程PE管材等材料价(含税):356.5350万元(计入总价,不作下浮)。

5.9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7.56%9.23%),规费费率5.625%;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8.21%10.03%),规费费率7.734%;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6.13%7.49%),规费费率9.189%;绿化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 3.85%4.72%),规费费率 9.183%

注:市政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绿化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和税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给定的费率或区间计取,计算基数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遂财审[2019]89号规定。在规费政策平稳过渡期内,规费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标准的 30%计取,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此风险。

5.10税金为9%

六、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有差异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人:遂昌县高坪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惠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遂昌县水利局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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