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交易相关表格(网上填写格式)征求意见稿
产权交易相关表格(网上填写格式)征求意见稿
各相关单位: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2.0产权交易系统里相关交易流程及相应表格均须网上申报、网上盖章、网上审核、网上缴费,为了便于办事,方便网上审批,需要对相关表格进行样表固定,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
各相关单位须在2022年2月28日17:00前对下列样表提出修改意见,并将修改意见通过浙政钉以书面形式反馈给项利清,联系电话:0578-7261701
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2月24日
龙泉市河道疏浚清淤施工备案表
疏浚清淤河道名称 |
|
||
所在乡镇(街道) (盖章) |
|
所在行政村(盖章) |
|
疏浚清淤河段基本情况(起点、终点、长度)等 |
|
||
计划疏浚清淤时间 |
|
||
市河道所意见 |
签字(盖章): |
||
市水利局意见 (盖章) |
年 月 日 |
||
备注 |
|
项目名称网上竞价委托书
(中介代理名称):
我所将项目名称 委托贵公司网上竞价产权交易事宜;出让方量: (立方米);起始价: 元;设保留价。网上竞价,加价幅度每次 元或 元的倍数。
特此委托
委托方:龙泉市河道管理所
(公章)
年 月 日
关于要求批准河道疏浚的申请报告
龙泉市水利局:
申请原因:
现特向贵局报告,请予以批准,并给予相应的支持。
特此报告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出让协议书(自拟)
出让人: (甲方)
受让人: (乙方)
甲方的处置资产项目名称 经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竞价后,确定乙方为竞价出让受让人,现甲乙本着诚信的原则,就网上竞价出让后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出让协议书:
一、竞价出让金额:根据乙方的竞价出让竞价报价,本项目最终竞价出让成交金额为 元整(¥ .00元)
二、履约责任
1、网上竞价成交后,受让人必须由报名者携带身份证(委托人同时携带授权委托书)于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成交后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款项及履约保证金(履约 元)。
2、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历天内完成河道疏浚清淤,有洪水期天数,无法作业时,按实际天数予以顺延,但必须经监理方确认我方批准。疏浚清淤作业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作业,在疏浚清淤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以下条例:
(1)、砂石料不得在河道内分筛。
(2)、清淤控制范围为坐标确定红线内范围内,其余地段禁止清淤;清淤控制高程为图纸确定设计高程,不得低于设计高程。
(3)、距两岸堤防堤脚3米范围内不得开挖扰动,以保护堤防稳定。若有特殊突兀地块,需经业主、设计和监理三方共同现场踏勘后确定。
(4)、不得将粒径大于50cm以上漂石清出河道。
(5)、河道疏浚清淤过程中受让人应遵守《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其中受让人的运输上公路车辆要严格遵守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并在施工前到公路部门办理好有关事项。对道路、农田、林地等一切需处理的政策问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等甲方一概不负责,由乙方自行处理。
(6)、河道疏浚清淤沙石料如需临时堆放国有土地上,施工前要与土地主管部门办理好临时堆放证有关事项, 土地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7)、河道疏浚清淤过程中乙方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安全生产条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确保安全。疏浚地段必须设置醒目公示牌,标明疏浚范围、界线、高程(深浅)、期限、疏浚单位或业主,监管人员姓名及监督电话。河道疏浚清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河道疏浚清淤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等情况,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河道疏浚清淤的视作违约,出让方可中止《出让协议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在逾期不足额交款或拒绝交款的,按照不足部分或竞价出让总价的每日交纳千分之二滞纳金。逾期交款超过5个工作日,甲方有权终止竞价出让。
三、河道疏浚清淤施工过程中,乙方违反有关约定的,市水利局将按照《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另违反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处理。履约保证金未扣除部份在工程验收合格后退还。
四、本出让书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生效后对双方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五、本出让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市国资办,一份报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龙泉市国有产权(资产)交易审批表
市国资办: 我单位在 ,现已具备转让条件,要求予以转让,并以 网上竞价转让 方式转让,请予批准。 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1.资产转让批准文件; 2.评估报告书及评估核准文件(或备案表); 3.其他资料 |
根据《龙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龙政办发(2018)68号文件,并结合实际,同意予以转让,并以网上竞价转让方式转让国有产权(资产)。 年 月 日 (公章) |
注:1.产权转让方式包括:招标转让、网上竞价转让、拍卖转让、挂牌转让、协议转让等;
2.本审批表一式四份,申请单位、市国资办、市公管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一份。
交易文件审核、签发单
项目基本情况 |
||||||
交易项目 |
主体单位 |
交易方式 |
挂牌起始价 |
项目联系人 |
起草人 |
|
|
|
|
|
|
|
|
审 核 情 况 |
||||||
审核单位 |
交易文件签发意见 |
|||||
发包人单位名称 |
审核意见(签字): 审核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中介代理名称)签发意见: 签发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发意见: 签发人(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