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部分网上服务市场项目常态化征集供应商的通知
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部分网上服务市场项目常态化征集供应商的通知
各相关供应商: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推行供应商常态化征集机制的有关要求,受龙泉市财政局委托,就部分网上服务市场项目进行常态化供应商征集增补,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
1.2022-2023年度龙泉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网上服务市场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项目(联动区划:龙泉市,协议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原项目公告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508370
2.2021-2022年度龙泉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网上服务市场会议服务(定点采购)项目(联动区划:丽水全域,协议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原项目公告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7538457
3.2020-2022年度龙泉市公务出行车辆服务项目(联动区划:丽水全域,协议截止日期:2022年9月30日),原项目公告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7072174
4.2021-2022年度龙泉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网上服务市场印刷定点采购项目(联动区划:龙泉市,协议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原项目公告链接:
http://lssggzy.lishui.gov.cn/lqweb/jyxx/002002/002002002/20210430/9bf7e1e4-96bf-4e6e-aee6-5e5aca535cae.html
5.2021-2022年度龙泉市公务用车维修服务定点采购项目(联动区划:龙泉市,协议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原项目公告链接:
http://lssggzy.lishui.gov.cn/lqweb/jyxx/002002/002002002/20210521/62850b4b-da8b-4c4c-968a-c53f4fa2b273.html
二、有效期
有效期与原项目一致。
三、申请程序
网上服务市场项目已入围供应商无需重复申请:
1.供应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登记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尚未正式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可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登记,链接如下:http://zfcg.czt.zj.gov.cn/register/2017-07-24/6728.html?_=2020-11-11%2012:00:23;登记免费,但不包含CA申领。)
2.申请时需提供的资料详见各原项目公告及文件。按原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申请文件。
3.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四、取得资格
1.审核机构:只单独申请本区域(协议联动区域范围内)的,由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审核,并报送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添加。如跨多个区域(协议联动区域范围内)申请的,由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审核。
2.审核工作: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不定期组织审核;如审核不通过的,将驳回申请并一次性告知说明理由;驳回后,供应商仍可重新提交。
3.本次征集不再另行发布结果公告,审核通过即取得资格, 入围结果以政采云网上服务市场模块时时公布的供应商信息为准。
4.本次征集不再另签订线下协议,审核通过即视为签订对应项目协议。
五、其他
1.联系方式
(1)网站客服:4008817190转人工服务(供应商注册、网上操作等;若对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网站客服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
(2)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曾先生,联系电话:0578-7765621。
2.凡涉及与本通知有关内容的解释权均属于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本通知未尽事宜,以相关征集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