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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城市文化客厅配套市政道路工程(江滨南路)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2440001001 发布日期:2023-01-13 00:00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丽水公共资源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2-96F13号

工程名称龙泉市城市文化客厅配套市政道路工程(江滨南路)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开标时间:2023年1月13日

招标龙泉望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窗体顶端

联系人(异议):杨先生13362071936

中介代理机构:浙江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华珍               联系电话: 0578-7121966

中标候选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行业设计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拟派承包项目经理王超         证书编号:1112020202106133

拟派设计负责人:石莹             证书编号:2021)11020458

拟派施工负责人:王超             证书编号:1112020202106133   

预中标价:总价(大写):壹仟肆佰零叁万壹仟陆佰捌拾陆元整小写:¥14031686.00

设计费(大写):叁拾壹万柒仟(小写:¥317000.00元)

工程总承包其他费(大写): 玖万元整(小写:¥90000.00元)

建筑工程费(大写):壹仟叁佰陆拾贰万肆仟陆佰捌拾陆元整(小写:¥13624686.00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中标下浮率12.0%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建设工期: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其中施工图设计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施工图报审。

评标情况: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合格投标人名单,经定标委员会对推荐名单进行记名投票,得票最高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联系电话:0578-7761918

公示时间:20231 13日至2023116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2019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龙泉望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备案部门(盖章):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 1 13



附件下载: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