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江源头龙泉市安仁溪水生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瓯江源头龙泉市安仁溪水生态修复工程补充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序号:龙建招2023-5C2号瓯江源头龙泉市安仁溪水生态修复工程,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资格条件内容 第4点 投标人(若联合投标,指联合体牵头方)自 2019 年12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日期以完(竣)工验收 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2000万元及以上(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特征的,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为依据,业主证明不予认可。
现修改为:投标人(若联合投标,指联合体牵头方)自 2019 年12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000万元及以上(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特征的,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为依据,业主证明不予认可。
二、原招标文件中的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五)资信评审 予以删除。
三、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单位:龙泉市瓯江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浙江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龙泉市水利局
二O二三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