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甬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3月1日--2025年2月28日年度建设项目中介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兴华招采(2023) 2 号
一、招标条件
浙江丽甬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根据丽政办发【2019】6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浙江丽甬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3月1日--2025年2月28日年度建设项目中介服务机构。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浙江丽甬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3月1日--2025年2月28日房建、市政、水利等项目的所有招标代理服务和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及其他需要委托咨询中介机构完成的工作(单个项目中介服务费限不超过100万元的项目)。浙江丽甬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接受本次中标入围单位的中介服务,但不受本次招标限制。
服务期限为2023年3月1日--2025年2月28日止,若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作及其他需要委托咨询中介机构完成的工作已按招标人要求在服务期限内开展,但未能在服务期限内完成的,由中标人继续完成后续的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作及其他需要委托咨询中介机构完成的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同时具有招投标代理服务或工程管理服务和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2、招标代理负责人必须具有招标师职业资格或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证书(中级),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或2018年及以前取得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获取时间:2023年1月20日-2月2日每天8:3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书面获取,各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索取招标文件,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15356380336。
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人介绍信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招标代理负责人证书、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578-2998875)或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E-mail:23469090@qq.com)。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莲都)(http://lssggzy.lishui.gov.cn/ldweb/)上发布。以后如有补充文件、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莲都)(http://lssggzy.lishui.gov.cn/ldweb/)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一律由投标人自负。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丽甬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浙江丽水兴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瓯微大厦1501-1503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中岸48号
电 话:0578-2398914 电话:0578-2360555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人:李琳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