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缙云 >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 > 中标候选人公示

缙云县东方镇乡愁富民示范区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2438001001 发布日期:2023-01-05 00:00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丽水公共资源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县东方镇乡愁富民示范区项目设计              

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2-73

招标单位:缙云县东方镇人民政府             开标时间:20230104

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李彬 0578-3311234

中标候选人:浙江城建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

设计负责人:陈剑                 证书号码:G3300343540

预中标价(费率):1.72%

工期要求:方案设计及方案优化时间为20日历天,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化)时间为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45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

公示时间:20230105日至2023 01 09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2019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投诉联系电话0578-3122913 

公示单位:缙云县东方镇人民政府          备案部门单位: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 01 05                        20230105


附件下载: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