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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关于2023—2024年度青田县物业管理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01 11:3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青田县行政服务中心

各相关供应商:

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作为征集人,就“2023-2024年度青田县物业管理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采购,邀请供应商加入框架协议,现将本次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供应商须知

(一)项目编号:QTCK2023-006

(二)项目名称:2023-2024年度青田县物业管理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分为五个标项。标项一、综合物业;标项二、绿化养护;标项三、专业保安服务;标项四、电梯运行维护;标项五、消防设备维护

标项

标项名称

服务范围

备注

综合物业

包括房屋日常养护维修、设备设施管理维护、环境卫生管理、门卫及保安秩序管理及采购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绿化养护

包括室内外公共区域绿化养护、绿色租摆等。负责办公楼(区)树木、花草、绿地等绿化日常养护和管理,以及办公楼(区)门厅等公共区域花木摆放养护和管理等。


专业保安服务

包括接待、门卫、收发、保安管理、管理服务标识设置与维护、车辆行驶、停放管理及其他秩序维护等。供应商须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


电梯运行维护

包括电梯的维护保养、零星维修等。供应商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电梯修理)


消防设备维护

包括消防控制主机及软件、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气体(干粉)灭火系统、防火分隔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消防通讯、消防广播系统、灭火器维护管理等相关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定期进行自动消防设施的操作和维保培训。供应商须具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或各级消防技术服务管理系统通过备案


注:1.详细服务需求及标准见采购文件附件5

2. 预算标准详见附件4《丽水市本级单位物业管理费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丽财预〔2016221号)和物业管理费支出测算标准。

3. 供应商响应标项一“综合物业”并审核通过的,若向采购单位提供的服务中需招用保安员的,需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公安机关备案。

4. 合同文本见附件3,其中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四)最高限价: 入围供应商实际承接项目报价不得超过市、县相应规定及标准(详见附件4)。                                                      

(五)报价要求承诺符合市、县财政部门规定的价格标准,不超过采购单位预算。

(六)框架协议的期限:自本项目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七)服务对象范围:青田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八)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项目征集通知的各项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标项三:供应商须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

标项四:供应商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电梯修理)。

标项五:供应商须具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或各级消防技术服务管理系统通过备案。

4、具备独立开具正式发票资格(即结算时提供发票与供应商的名称要一致);

5、供应商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若已入库供应商有信息变化的(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信息变化、提供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需予以更新信息。(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

特别提示:

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②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分支机构)直接申请。如个别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丽水或青田所在地分公司(分支机构)承担且开具发票的,仍须以总公司(总机构)名义申请。总公司(总机构)在承诺文件“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或说明”中还需提供:A.丽水或青田所在地分公司(分支机构)具体名称及营业执照;B.对丽水或青田所在地分公司(分支机构)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C.标项三:提供丽水或青田所在地分公司(分支机构)的公安部门备案证明。标项四、五:丽水或青田所在地分公司(分支机构)的所具备特定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应证书(复印件)。

同一供应商同时响应多个标项的,应按标项分别提交响应承诺文件。

供应商申请流程

(一)供应商申请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17时00分00秒

(二)供应商申请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agreement.zcygov.cn/trading-agreement-index/signup/online?utm=luban.luban-PC-4934.ct001.18.33dfc280715311edb4022959f1807ba5,搜索项目名称,点击“立即参与”在线申请,不接受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的申请

注:申请前先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若已入库供应商有企业相关信息变化的,应当更新信息。(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注册——供应商登记”)

(三)供应商在线申请时按系统提示进行操作,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交申请资料。(编制格式及规范要求详见附件1,操作手册详见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etail?siteCode=beijing&manualId=261&topicId=1879若对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四)供应商登录政采云系统填写公司介绍、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报价承诺等信息,经征集人审核后以上信息将在政采云平台框架协议模块中展示

三、审核原则

(一)征集人负责对供应商提交的申请资料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在线审核;

(二)申请资料符合本项目征集公告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

(三)申请资料不符合本项目征集公告要求的,征集人将驳回申请并告知理由,供应商可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补正材料并重新提交,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补正提交的,视为审核不通过。

(四)审核不通过条款:

1、供应商不具备申请资格的;

2、申请资料未按照本项目征集公告要求签署、盖章的;

3、申请资料组成漏项的;

4、申请资料填写不完整、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5、申请资料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的;

6、申请资料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

7、提供虚假申请资料、虚假承诺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8、申请资料中含有采购人或征集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结果公告、框架协议签订和采购合同文本

(一)本次征集审核通过后将发布入围结果公告;

(二)本次征集不再签订书面框架协议,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后视为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具体协议条款详见附件2

(三)采购合同文件详见附件3。

五、协议期内信息维护

协议期内,入围供应商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或调整的,应主动进行信息变更和维护,及时告知征集人并报送相关材料,经征集人审核后生效。

六、交易规则

(一)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由采购人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

)单笔采购金额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采购人通过政采云平台框架协议实行采购;

)交易规则如有变化,最终以同级财政部门公布的文件为准。

七、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

供应商承诺不超过采购单位物业预算标准的价格提供服务。采购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采购预算,在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框架协议模块公布的入围供应商中根据交易规则选择供应商进行交易。中标价格已经包含了标准的服务、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以及相关服务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等一切费用,采购单位不再另外支付费用。支付方式:采购单位按照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支付

八、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简化供应商信息登记和试行供应商诚信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在网上采购系统中设置相应考核指标,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九、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

1、青田县采购监管部门、征集人将不定期对入围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入围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未按照协议约定和承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青田县采购监管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征集人也将提前解除框架协议。

2、采购人如反映供应商有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未按照协议约定和承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青田县采购监管部门征集人将约谈供应商,如供应商无法提供合理解释或拒不改正的,青田县采购监管部门征集人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征集人也将提前解除框架协议。

3、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

4、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也可以随时申请退出框架协议。

信用信息查询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供应商在提交申请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本公司的信用记录。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查询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申请文件一起存档。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框架协议申请

一、定义

(一)“征集人系指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组织本次采购,负责发布本项目征集信息相关通知公告、审核本项目供应商提交的申请资料、商品信息,协调采购事务等工作

(二)“采购人”系指青田县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三)“采购监管部门”系指青田县财政局

(四)“供应商”系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本项目征集通知要求,按规定向征集人提交申请资料法人、其他组织

(五)“入围供应商”系指供应商提交的申请资料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本项目协议即生效,同时该供应商即为入围供应商

)“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

)“▲”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十二、质疑投诉

在框架协议采购的两阶段,供应商均可依法提出质疑和投诉。框架协议订立阶段,供应商如认为征集相关的文件、过程和入围结果使自己权益受损的,可依法向征集人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征集人未按时答复的,可依法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合同授予阶段,供应商如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损的,可依法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按时答复的,可依法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按照合同约定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三、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促进绿色发展有关政策。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商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其包装要参考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印发的《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提倡供应商优先采购绿色包装产品、绿色物流配送服务以及循环利用产品。充分认识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的重要意义,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消费用品。 

2、国家对残疾人无障碍设施设置、配备等有强制性规定的,有关供应商应当符合其规定。大力倡导会议服务机构优化助残设施设备的设置和配备,优化各类助残服务。    

3、入围供应商二阶段中标后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

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策执行措施。        

十四、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称: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

地址:(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亚坤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6818051

质疑联系人:杨祖帆

质疑联系方式:0578-6818001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青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临江东路1号

联系人:陈玲晓

监督投诉电话:05786826642

 

 

 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  

                                                                                                                                  2023121日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公告链接及报名路径: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5BVTuW7uvUZqSfPOW1Wiug%3D%3D&utm=site.site-PC-37000.979-pc-websitegroup-zhejiang-secondPage-front.1.1a57cd808ff711ee9901311e80488b38

附件1:申请资料格式.doc

附件2:2023-2024年度青田县物业管理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书.doc

附件3:物业合同文本.doc

附件4:《丽水市本级单位物业管理费管理规定(试行)》.docx

附件5:物业服务采购需求及标准.docx

附件6:操作手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