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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西南公铁物流中心基础设施工程(一期)1标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3952001001 发布日期:2023-12-04 17:07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丽水公共资源

浙西南公铁物流中心基础设施工程(一期)1

招标文件补充文件(

招标序号:SGCJS2023-032号

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修改2956.2120万元包含暂列金56174元,其中:标化工地增加费56174。暂列金计入总价,但不作下浮)。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方法和标准 二、评标细则 (三)详细评审“2、商务标评审现修改为“2、商务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评审,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条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较好

一般

1

投标人在评标基准价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报价26611525元(含)—26316466元(含)[即投标下浮率为10.0%(含)-11.0%(含)]的为好,投标报价27201644元(含)26611525(不含)[即:下浮率为8.0%(含)-10.0%(不含)]的为较好,投标报价27791763元(含)27201644(不含)[即:下浮率为6.0%(含)-8.0%(不含)]的为一般,其他的为差。

注:评标基准价范围为最高投标限价下浮:6.0%-11.0% (暂列金计入总价,但不作下浮)。

 

 

 

 

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编制”中“二、投标报价”第8点现修改为

8.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和税金,投标人应按下列给定的费率或区间计取,计算基数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

名称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规费

税金

道路工程

7.56%-9.23%

18.75%

9%

雨污工程

7.56%-9.23%

18.75%

9%

交通工程

7.56%-9.23%

18.75%

9%

绿化工程

3.85%-4.72%

30.61%

9%

桥梁工程

7.56%-9.23%

22.84%

9%

照明工程

5.54%-6.76%

27.8%

9%

给水工程

5.54%-6.76%

27.8%

9%

智能工程

5.54%-6.76%

27.8%

9%

场地平整

2.65%-3.23%

12.62%

9%

临时排水

7.56%-9.23%

18.75%

9%

四、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电子招标文件现已修改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通过答疑澄清文件(第2次澄清)系统制作上传。

五、原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9时00分(以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修改为“2023年12月22日上午09时00分(电子交易系统显示时间)”,其余时间相应顺延

  六、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补充文件与本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有后续补充文件除外)。

标人:松阳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案单位(盖章):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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