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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聘青田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发包临时专家库评标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4 16:3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青田县行政服务中心

关于招聘青田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发包临时专家库评标专家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我办于2023年2月15日印发《青田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实施办法(试行)》,为加强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的评标管理,提高评标活动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确保招标项目评标公正、公平,现我办研究决定成立青田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发包临时评标专家库。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报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熟悉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公正、诚实、廉洁、认真地履行职责;

2.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与申请专业类别相关的高级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指中级职称满5年并取得相关国家一级执业资格);

3.具有与申请专业类别相关的实践经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年龄不超过 65周岁;

5.能通过电子计算机独立完成评标工作;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7.经济类专家;

8.评标专家需在青田本地工作。

二、申报材料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青田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申请表》(附件1);   

2.申请人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符合评标专家应具备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申报方式

具体申报工作由本人申请,县公管办进行审核后确认。

四、专家库管理

评标专家的报酬按照《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统一执行;为落实评标利害关系人回避制度,评标专家有工作单位调整、持股其他公司股份的,要及时向县公管办报备;因特殊情况长时间无法参与评标的,需向县公管办报备。

五、申报时间

申请人请于2023年3月1日前,将申报表和相关材料报送至青田县行政服务中心(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3楼1325办公室。

联系人:朱巧巧    联系电话:15869228193(793193)

 

附件1:青田县小额工程项目评标专家申请表》

 

 

 

 

青田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24日      

青田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