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调整《龙泉市代理机构进场交易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及部分履约评价标准的意见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调整《龙泉市代理机构进场交易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及部分履约评价标准的意见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营商环境“无感监测”体系 S3 版〉的通知》文件精神,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起草了关于调整《龙泉市代理机构进场交易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及部分履约评价标准的内容,现征求贵单位意见,请认真组织研究讨论,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修改意见,于2023年6月2日下午下班前通过浙政钉反馈至行政服务中心潘男(联系电话0578-7261701),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附:关于调整《龙泉市代理机构进场交易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及部分履约评价标准的通知
龙泉市行政服务中心
2023年5 月29日
5.4.关于调整《龙泉市代理机构进场交易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及部分履约评价标准的通知龙政服[2021]16号(公示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