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7处房产及2批废旧物资等国有资产网上竞价出租(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龙泉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7处房产及2批废旧物资等国有资产网上竞价出租(转让)项目竞价公告
龙泉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7处房产及2批废旧物资等国有资产网上竞价出租(转让)项目。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龙产权2023(16)号
二、标的概况:
标的 编号 |
资 产 名 称 |
座 落 地 址 |
面积(土地/房产)约 (㎡) |
租赁期限(年) |
起始价(元)/每年租金 |
竞价保 证金缴纳标准(元) |
备 注 |
1 |
西街街道资产 |
中山路69号,东起第四植店面(老红楼旅馆) |
29.22 |
3 |
22350 |
2000 |
设保 留价 |
2 |
西街街道资产 |
中山路69号,东起第五植店面(老红楼旅馆) |
28.18 |
3 |
2000 |
设保 留价 |
|
3 |
西街街道房产 |
中山路69号,东起第七植店面(老红楼旅馆) |
28.18 |
3 |
23953 |
2000 |
设保 留价 |
4 |
兽牧兽医局资产 |
中山东路123号6间店面 |
161 |
3 |
93696 |
9000 |
设保 留价 |
5 |
市国资公司资产 |
尊龙商贸中心二楼西106号店面 |
17 |
3 |
4400 |
400 |
设保 留价 |
6 |
市国资公司资产 |
尊龙商贸中心二楼西8号东侧、8号西侧、西9号、西10号店面 |
76 |
3 |
15960 |
1000 |
设保 留价 |
7 |
市国资公司资产 |
中山西路18号,东起第六植(老卫生局) |
20 |
3 |
22800 |
2000 |
设保 留价 |
8 |
市国资公司资产 |
中山东路197号店面第四植(老广播电视台) |
15 |
3 |
17640 |
1000 |
设保 留价 |
9 |
市国资公司资产 |
中山东路197号店面第六植(老广播电视台) |
15 |
3 |
27500 |
2000 |
设保 留价 |
10 |
市发改局 |
中山西路62号粮食大楼东侧北起第1-2植 |
38 |
3 |
13280 |
1000 |
设保 留价 |
11 |
市发改局 |
中山西路62号粮食大楼东侧北起第3植 |
18 |
3 |
6990 |
600 |
设保 留价 |
12 |
市发改局 |
中山西路62号粮食大楼东侧北起第5植 |
20 |
3 |
6640 |
600 |
设保 留价 |
13 |
市发改局 |
中山西路62号粮食大楼宿舍大门南侧2间房 |
15 |
3 |
3650 |
300 |
设保 留价 |
14 |
市经济商务局 |
中山西路72号(原商业局一楼五间) |
102 |
3 |
10436 |
1000 |
设保 留价 |
15 |
市经济商务局 |
中山西路72号(原商业局二楼五间) |
130 |
3 |
7786 |
700 |
设保 留价 |
16 |
市经济商务局 |
中山西路72号(原商业局四楼) |
180 |
3 |
5769 |
500 |
设保 留价 |
17 |
国资公司(新农村建设发展公司) |
河阳公寓A2幢11号商铺 |
33 |
3 |
1820 |
100 |
设保 留价 |
18 |
国资公司(新农村建设发展公司) |
河阳公寓A7幢1-6号商铺 |
195 |
3 |
10895 |
1000 |
设保 留价 |
19 |
国资公司(新农村建设发展公司) |
河星村河阳公寓B8-13、B8-14 |
104.45 |
3 |
5600 |
500 |
设保 留价 |
20 |
龙泉市国有林场 |
城北乡石牛栏土地 |
1751.21 |
3 |
3700 |
300 |
设保 留价 |
21 |
龙泉市国有林场 |
中山西路49号办公楼二层 |
147.98 |
3 |
9666 |
900 |
设保 留价 |
22 |
龙泉市国有林场 |
住龙镇建明村九条坑自然村办公室 |
491.28 |
3 |
5000 |
500 |
设保 留价 |
23 |
龙泉市国有林场 |
城北乡河里村茶叶坪 |
597.09 |
3 |
6000 |
600 |
设保 留价 |
24 |
龙泉市国有林场 |
龙泉市道太乡新地口 |
2410.5 |
3 |
4800 |
400 |
设保 留价 |
25 |
龙泉市国有林场 |
中山西路49号办公楼三层 |
244.63 |
3 |
16145 |
1000 |
设保 留价 |
26 |
龙泉市林业科学研究院 |
兰巨乡蜜蜂岭村白天鹅 |
855.84 |
3 |
51350 |
5000 |
设保 留价 |
27 |
市国资公司资产 |
中山路(剧院门口)东首第二植店面 |
26 |
3 |
39000 |
3000 |
设保 留价 |
标的概况(2)
标的编号 |
产权单位 |
资产名称 |
起始价(元) |
竞价保证金(元) |
备 注 |
28 |
市国资公司资产 |
废旧物资1 |
37690 |
3000 |
设保留价 |
29 |
市国资公司资产 |
废旧物资2 (泳池资产) |
16650 |
1000 |
设保留价 |
三、竞价人条件:
(一)竞价人条件:具有一定经济能力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且竞价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二)报名事项 :
1.意向承租人在网上办理竞价报名手续时根据《产权交易网上报名操作手册》指定的路径与本次产权交易文件规定所需报名资料上传其扫描件:
(1)意向承租人为企业时须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为自然人须提交有效身份证明。
(2)如采用委托授权代理的,则还须提交有效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或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
(3)提交报名表;
(4)组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或资料。
注:以上若企业时上传的扫描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包括电子公章)。
2.特别说明:
报名网址:http://dzjy.lssggzy.lishui.gov.cn/TPBidder/memberframe/login/login;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网上提交资料,不必现场报名。
3.竞价保证金的缴纳方式:线上交纳。
3.1竞价保证金的金额:按上表“标的概况”规定各标的竞价保证金缴纳标准缴纳。
3.2保证金缴纳事项:
(1)竞价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政策性担保公司)、保险保单](鼓励采用电子保函)、电汇。
①以保函(保单)方式提交的,保函(保单)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担保保函由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须有文件依据)出具;保险保单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地方商业保险公司出具。另保函(保单)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天。
采用电子保函的,以电子交易系统收到交互信息时间为准。
保函(保单)开具对象为 龙泉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保单)单位及其企业公章(包括电子公章)或保函专用章等基本信息。
②以电汇方式提交的,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转入虚拟子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转出保证金的账户与投标人在电子服务系统交易主体信息库登记的基本账户不一致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单位名称、基本户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更新交易主体信息库中资料。
收款单位名称: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浙江龙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剑瓷支行
银行账号:意向承租人进入系统后,“登录界面选择进入产权业务→选择相应项目进入报名→阅读产权交易规则后点击同意→竞价方式选择单独申请并核对信息→提交报名资料→生成子账号并缴纳保证金”生成和查看本单位该竞价标的的虚拟子账号。
(2)保证金缴纳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并确保收款人的户名、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意向承租人以电汇方式提交的,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以到账时间为准;以电子保函(保单)[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政策性担保公司)、电子保险保单]提交的,以电子交易系统收到交互信息时间为准,有效电子保函(保单)视作到账。纸质保函(保单)等票据原件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工作人员(南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袁世艳,电话:0578-7129658 )处并登记,有效保函(保单)视作到账。网上竞价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须缴纳保证金,未交保证金者按自动放弃报价处理。
(3)保证金的退还:按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4.没有缴纳该标的网上竞价保证金的潜在报价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标的的报价。
四、竞价方式:根据《产权交易网上报名操作手册》指定的路径和网上竞价起止时间内进行网络竞价,竞价方式为网络竞价明标(多次竞价)。
以上项目均采用网络延时竞价。网络延时竞价原则:一个报价人可多次竞价,在竞价截止时间前2分钟内有报价人应价,系统自动将截止时间延长2分钟;在顺延的截止时间前2分钟内又有报价人应价的,系统又自动将截止时间再延长2分钟;如此反复,直至无报价人应价为止。
竞价截止时,报价最高并且高于相应标的保留价者为成交人。
竞价其他事项详见(附件《网络竞价须知》)请认真阅读,遵照执行。
五、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起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7月20日15:00前(工作时间)。
网上竞价起止时间:2023年7月20日15:00时至2023年7月25日15:00时止。
标的28、29的废旧物资展示时间:2023年7月18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3:30时至5:30时。
六、标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竞价标的不再设立第二成交人。
2.网上竞价成交后,成交方必须由报名者携带身份证(委托人同时携带授权委托书)于3个工作日内到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向业主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两个月的月租金),并签订《承租合同》、《消防安全责任书》(见附件)。
成交款项交入龙泉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账户(户名:龙泉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开户行:浙江龙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剑瓷支行,账号:201000107562811),用手机银行APP进行转账缴纳竞价保证金,转账时需选择开户银行,请选择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成交款项,未及时办理成交手续的,视作违约,出租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追究违约责任。
3.承租人在规定期限内缴清全部款项后,出租人须在承租之日(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将标的移交给承租人。租金缴纳方式:一年一付,先付后用。承租人必须遵守与出租人签订《承租合同》、《消防安全责任书》中的内容,按时支付承租费;合同期限届满时必须将承租物交还给出租人并结清水电费,否则,承租人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出租人不返还履约保证金。承租后水、电费由承租人自行向相关部门缴纳。
4.标的情况说明:所有标的物不得从事对环境有污染的行业。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改变房产原有的结构与设施,如确须整改方案须先行征得委托方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方可。整改时不得危及房产整体建筑安全。所有整改费用及安全、质量等相关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租赁期间相关标的物使用权承租人不得擅自转让或改变用途,否则委托方有权按违约处理。租赁期满,承租人必须立即无条件腾空租赁的标的物交还给委托方,保证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完好,同时结清应由承租人承担的各项费用并办理相关手续。所有不可移动资产均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委托方不作任何补偿。
5.标的28、29:成交人按时付清成交款,与委托方签订《资产处置网上竞价转让书》,并在移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根据标的量等情况定)腾空,腾空费用(包括切割,搬运等费用)由成交人自行承担,腾空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等情况,一切责任由成交人承担,与委托方无关。成交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腾空的视作违约,委托方可中止《资产处置网上竞价转让书》,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6.本次网上竞价标的品质相关数据仅供参考,标的品质均以现场展示为准。
六、竞价程序
1.账号申请:请登陆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http://dzjy.lssggzy.lishui.gov.cn/TPBidder/memberframe/login/login)进行注册并完善相应信息,然后进入相应标的报名,缴纳竞价保证金。待报名审核通过后开启网上竞价权限:于竞价起止时间开通竞价人网络竞价权限。
2.竞价:竞价人在开通交易权限后,在规定的竞价起止时间内,登陆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http://dzjy.lssggzy.lishui.gov.cn/TPBidder/memberframe/login/login),按《网络竞价须知》要求进行网上报价,本次网上竞价采取起始价加价竞价,以人民币报价,各标的网上竞价加价幅度:每次300元或300元的倍数。同一竞价人可不限次数参加报价,但后一报价必须高于前一报价,在竞价截止时间,报价最高者并且不低于相应标的保留价者为成交人。
3.结果确认:在竞价截止后,龙泉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视网络竞价情况,确定是否成交,并通知竞价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4.本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https://lssggzy.lishui.gov.cn/col/col1229636848/index.html)上发布。
七、其它事项
1.竞价活动在网络上进行,等同于现实竞价活动,均受相关法律法规约束。
2.成交人的保证金不可转抵承租价款(资产转让成交款),未竞得者在产权成交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3.竞价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表示同意网上竞价结果。若有反悔,列入黑名单,没收其竞价保证金。
八、联 系 人
龙泉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叶先生 联系电话:0578-7760630
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先生 联系电话:0578-7261701
南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潘先生 联系电话:0578-7129658
报名联系人:袁女士 联系电话:0578-7129658
龙泉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