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采购)青田县水利感知体系建设急用先行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青田县水利感知体系建设急用先行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lssggzy.lishui.gov.cn)采购公告附件中自行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0日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KFSCG2023-006
项目名称:青田县水利感知体系建设急用先行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8780000
最高限价(元):18780000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青田县水利感知体系建设急用先行项目
数量:1
最高限价(元):1878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备注:
项目建设期限:标项1,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且验收合格;项目运维期限:验收合格后36个月。
2.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2. 地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lssggzy.lishui.gov.cn)公告附件
3. 方式:投标人自行下载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 投标地点: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1201招投标中心开标室( 一)
3.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0日 09时00 分
4.开标地点: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1201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次项目采购的采购实施、验收、质疑、投诉等过程参照国家、省、市、县相关政府采购标准。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青田县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新大街59号会展中心19楼
联 系 人:詹旭勇
联系方式:0578-6907010
质疑联系人:潘晓明
质疑联系方式:0578-65090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田县龙东小区13幢一单元302室
联系人:李淑
联系电话:13587132878
质疑联系人:夏琳
质疑联系方式:15990835897
3、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青田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青田县鹤城街道临江东路1号
监督投诉电话:0578-6768192采购文件9.1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