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方山乡石前村至阮大岙村道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青田县方山乡石前村至阮大岙村道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田县方山乡石前村至阮大岙村道路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青田县方山乡石前村至阮大岙村道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青发改审〔2023〕175号)及青田县交通运输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浙丽青交许[2023]50000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田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青田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方山乡石前村,测设桩号K0+000,沿C019截弯取直至K0+800,路线沿左侧另辟新线,经胡山、阮详、淀青寮,终点至阮大岙村后,与方山至奇云山公路约K5+500处相连接,测设桩号K5+450,路线长5.450Km。
根据交通部《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2111-2019)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采用四级公路(I类)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15Km/h,设计荷载公路一Ⅱ级,路基宽度采用6.5m,行车道宽度2×3.0m,土路肩2×0.25m。
本项目招标范围:本工程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平面交叉、安全设施及附属设施等工程建设,其中路基土石方约16.5万m3,防护设施约1.5万m3,沥青路面约3.5万m2,小桥56 米/3 座,涵洞 213米/21道,平面交叉 9处,钢质波形护栏2066m及其它配套设施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标段划分及工期
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计划工期为4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规定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其他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和图纸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10月10日。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 CA 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用户注册/登录→访问 2.0 新平台”,登录后到“项目投标--工程建设--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4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9980000,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0878198、0578-2292759。
4.5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6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 ,集中地点 / ;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0日09时30分。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2.0(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
5.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5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开标、自行解密。投标人CA锁登录后,才能进入开标环节(注:具体操作详见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3)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1204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二;
(4)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5)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若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一律由投标人自负。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田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 址: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东路18号 地 址:青田县鹤城街道润丰苑1幢2单元201室
邮 编:323900 邮 编:323900
联系人:陈先生 联 系 人:陈诚忠
电 话:0578-6091503 电 话:13967095698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