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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四好农村路”建设-2024年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3642001001 发布日期:2023-09-21 16:48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丽水公共资源

遂昌县“四好农村路”建设-2024年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文件第二号补遗书

招标编号:SC2023A082

致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1项,招标人遂昌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鉴此,发布第二号补遗书。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第一号补遗书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上下载、查阅,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第二号补遗书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中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甲级资格证书或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证书”,现修改为“具有工程师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甲级资格证书或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造价师注册证书

2、原招标文件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注1P101(五)主要人员资历表注1中的“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证书(如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造价甲级资格证书或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证书)的复印件”现修改为“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证书(如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造价甲级资格证书或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造价师注册证书的复印件”。

3、原招标文件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注1P101(五)主要人员资历表注1中的“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造价甲级资格证书或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证书的聘用企业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现修改为:“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的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造价甲级资格证书或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造价师注册证书”证书的聘用企业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招标文件、第一号补遗书与本补遗文件有差异之处以本补遗文件为准。

 

招 标 人:遂昌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遂昌县交通运输局

  2023921


附件下载:
变更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