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代理机构进场交易行为履约评价记分公示
根据《缙云县工程建设(采购)项目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代理机构进场交易行为进行履约评价,现对记分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被记分行为 | 记分分值 |
1 |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缙云县乡镇街道生态公墓建设工程-胡源胡村生态公墓建设工程 | 根据《缙云县代理机构进场交易行为管理办法》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履约评价标准中第34条: 流标、质疑(异议)、投诉等情况未第一时间告知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 | 2分 |
2 |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五云街道2022-7号地块-仙都中学北侧工程全过程监理、温泉谷D-18地块项目初步设计 | 根据《缙云县代理机构进场交易行为管理办法》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履约评价标准中第12条:拟发布信息存在格式不规范、内容不完整不准确、操作程序不符合交易中心相关规定等情况的。 | 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