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体育设施补短板工程及市民广场地下停车场工程(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县体育设施补短板工程及市民广场地下停车场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3-33
招标单位:缙云县安居建设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3年9月1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环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0578-3316049
中标候选人: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牵头人) 资质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员方) 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项目负责人:王昕洁 证书编号:20013300481
设计负责人:吴震陵 证书编号:20063300833
施工负责人:李德新 证书编号:川1512005200905991
预中标价:大写:肆亿伍仟陆佰伍拾柒万伍仟贰佰壹拾肆元整(¥:456575214.00元)
设计质量要求: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确保“钱江杯”优质工程奖,争创国家级奖项。
工期:建设期总工期100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其中缙云县市民广场地下停车场工程:石方开挖工期120日历天,总工期290日历天,设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提交桩基图纸;桩基图纸审核后80日历天内提交全部图纸(包括专项图纸),并配合完成后续施工阶段相关工作。
公示时间:2023年 9 月 4 日至2023年 9 月 7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2019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3122913。
公示单位:缙云县安居建设有限公司 备案部门单位: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 9 月 4 日 2023年 9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