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梅溪河流骆庄-溪口段综合治理工程IV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3-71C4号
工程名称:龙泉市梅溪河流骆庄-溪口段综合治理工程IV标段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6日
招标人:龙泉市瓯江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异议):曾日超 联系电话:0578-7750686
中介代理机构: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未 联系电话:0578-2121832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6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项目负责人 | 质量承诺 |
1 | 浙江景昌建设有限公司 | 8703985元 | 180日历天 | 李松清 | 合格(且一次性通过上级复核验收) |
2 | 浙江鑫阳建设有限公司 | 8628133元 | 180日历天 | 张凯丽 | 合格(且一次性通过上级复核验收) |
3 | 丽水启宏建设有限公司 | 8656577元 | 180日历天 | 钟阳阳 | 合格(且一次性通过上级复核验收) |
4 | 浙江丽水恒业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 8666203元 | 180日历天 | 叶玲玲 | 合格(且一次性通过上级复核验收) |
5 | 浙江汇丰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 8618794元 | 180日历天 | 雷珍 | 合格(且一次性通过上级复核验收) |
6 | 浙江红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8751393元 | 180日历天 | 雷伟亮 | 合格(且一次性通过上级复核验收) |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龙泉市水利局
投诉联系电话:0578-7212755
公示时间:2023年09月06日至2023年09月11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2019]6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龙泉市瓯江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备案部门(盖章):龙泉市水利局
2023年09月06日 2023年09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