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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梅溪河流骆庄-溪口段综合治理工程IV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3347001001 发布日期:2023-09-06 20:24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业务受理室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3-71C4号

工程名称:龙泉市梅溪河流骆庄-溪口段综合治理工程IV标段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6日

招标人:龙泉市瓯江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异议):曾日超                    联系电话:0578-7750686

中介代理机构: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未                              联系电话:0578-2121832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6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元)

工期

项目负责人

质量承诺

1

浙江景昌建设有限公司

8703985

180日历天

李松清

合格(且一次性通过上级复核验收)

2

浙江鑫阳建设有限公司

8628133

180日历天

张凯丽

合格(且一次性通过上级复核验收)

3

丽水启宏建设有限公司

8656577

180日历天

钟阳阳

合格(且一次性通过上级复核验收)

4

浙江丽水恒业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8666203

180日历天

叶玲玲

合格(且一次性通过上级复核验收)

5

浙江汇丰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8618794

180日历天

雷珍

合格(且一次性通过上级复核验收)

6

浙江红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8751393

180日历天

雷伟亮

合格(且一次性通过上级复核验收)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龙泉市水利

投诉联系电话:0578-7212755

公示时间:2023年0906日至2023年091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2019]6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龙泉市瓯江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备案部门(盖章):龙泉市水利

 

2023年0906                                    2023年0906

龙泉市依法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模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