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工业空间拓展电力配套工程
龙泉市工业空间拓展电力配套工程招标文件公示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3-82F6号
1.招标条件
龙泉市工业空间拓展电力配套工程已由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龙发改投资【2023】220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8-331181-04-01-865483,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资金,项目业主为 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龙泉中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龙泉市工业空间拓展电力配套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龙泉市安仁昌文区块精密制造产业园-35kV电力杆线迁改工程:本工程分为35KV迁改和10KV保供电两部分内容。其中35KV迁改部分新建路径总长度1.668公里,新建单回路角钢塔9基,导线采用JL/G1A-240/30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36芯OPGW-11-70-1光缆。拆除原线路杆塔12基,拆除原架空线路1.2公里,拆除原电缆线路0.4公里;10KV保供电部分为拆除10kV仁福E606线21#-22#段架空线路(保留原杆),新立21+1#杆(1根),新建21#杆至21+1#杆JKLCYJ-10-240/30架空线路,线路长0.068千米,采用ZC-YJY22-8.7/15kY-3X300电力电缆自21+1#终端杆引下后直埋敷设至22#终端杆,电缆引上后接回原线路。待工程竣工后拆除21+1#至22#临时电缆,永久方案采用JKLGYJ-10-240/30架空线路沿着新通道恢复,新立21+2#杆(2根),架设10kV线路长0.187千米。(2)龙泉市龙商鞋产业回归工程电力管道建设工程:6*Φ175+1*Φ100+1*5孔梅花管电缆MPP排管制作61m, 8*Φ175+1*Φ100+1*5孔梅花管电缆MPP排管制作32m, 9*Φ175+1*Φ100+1*5孔梅花管电缆MPP排管制作403m, 12*Φ175+1*Φ100+1*5孔梅花管电缆MPP排管制作95m, 6*Φ175+1*Φ100+1*5孔梅花管电缆CPVC排管制作465m, 9*Φ175+1*Φ100+1*5孔梅花管电缆CPVC排管制作531m, 12*Φ175+1*Φ100+1*5孔梅花管电缆CPVC排管制作641m, 3#电缆井21座,4#电缆井15座,三通井23座,6米直线井2座,钢管杆6根,法兰式电杆4根等。(3)龙泉市塔石岭后区块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电力迁改工程:新立铁塔8基、φ190*12米法兰杆2根、φ190*15米法兰杆8根、φ190*18米法兰杆10根。架设JKLGYJ-10-240绝缘导线双回线路282米、JL/GIA-240/30钢芯铝绞线单回线路2379米、JKLGYJ-10-240绝缘导线单回线路787米、JKLYJ-10-70绝缘导线线路21米、拆装JKLYJ-10-240绝缘导线线路256米、拆装LGJ-35钢芯铝绞线线路68米、利旧安装智能开关5台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建设地点:龙泉市内。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2992965.00元。
2.4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含肆级及以上承装、承试。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近三月(2023年6月、2023年7月、2023年8月)企业人员总数每月不少于 50 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6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并需提供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明细清单(至开标前在注册企业连续缴足3个月)。
(三)其他:
3.7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本项目配备应不少于 1 人。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准);
3.9R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为准)。
3.11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专职施工员、项目专职质量员、项目专职资料员、项目专职材料员岗位证书必须符合本项目专业要求,需提交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扫描件(退休人员须提交退休证,年龄不超过65周岁),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 2023年 月 日起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下载。
5.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4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0578-2350233,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 0878198,0578-2292759。
6.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6.1开标时间:2023年 月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6.2网址: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 2.0 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
6.3(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
(2)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2.0 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 2.0 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4)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2.0 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 2.0 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7. 招标文件公示网址及时间
公示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https://lssggzy.lishui.gov.cn/)
公示时间: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11日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龙泉中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龙泉市剑池街道广源街88号 地 址:龙泉市龙锦公寓311室
联 系 人:项先生 联 系 人: 季雨薇
电 话: 0578-7750918 电 话: 0578-7125770
邮 箱: / 邮 箱: /
备案单位: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 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