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龙泉 >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 > 变更公告

龙泉市龙梧线改建工程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4186001001 发布日期:2024-01-02 16:52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丽水公共资源

龙泉市龙梧线改建工程招标文件第一号补遗书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1项,招标人龙泉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鉴此,发布第一号补遗书。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原招标文件第73页

20. 保险

20.1 工程保险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第 20.1 款约定为:

建筑工程—切险的投保内容:为本合同工程的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

现修改为:

20. 保险

20.1 工程保险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第 20.1 款约定为:

建筑工程—切险的投保内容:详见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二、原招标文件第74页中

20.5 其他保险

  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保险,其投保金额应足以现场重置。

承包人应办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投保的其他保险,如安全生产责任险。

承包人为本项目办理保险的一切费用,除在工程量清单中另有列明外,均视为已包含在合同价中,不另行支付。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金额: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费和安全生产费用)至700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按2.5‰计(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费用保障的指导意见》(浙交【2022】116号)。

农民工工伤保险的保险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农民工工伤保险的保险费和安全生产费用)至700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暂按2.4%计,列入工程量清单100章内,实际保险费率按丽人社【2021】126号文件要求支付执行。

现修改为:

20.5 其他保险

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保险,其投保金额应足以现场重置。

承包人应办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投保的其他保险,如安全生产责任险。

承包人为本项目办理保险的一切费用,除在工程量清单中另有列明外,均视为已包含在合同价中,不另行支付。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金额:详见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农民工工伤保险的保险金额为:详见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三、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补遗文件有差异之处以本补遗文件为准。

  

 

招标人:龙泉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龙泉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2日

 


附件下载:
变更公告.pdf
(定稿)龙梧线工程招标文件2024.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