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电子证书全省互认相关业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26 17:0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落实省发展改革委全面推进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CA电子证书互认工作要求,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定于2024年21日调整平台CA电子证书互认和办理相关业务模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4年2月1日起,符合省互认CA技术接入标准CA电子证书,均可在丽水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使用。

二、原已持有未过期的CA电子证书,可继续使用不受影响。

三、各投标人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自行选购办理CA电子证书。

 

省互认版CA电子证书线上办理通道

https://ggzy.zj.gov.cn/zhejiangnew/ca_system.html

 

 

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