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松阳县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程
招标序号:SGCSL2024-001
招标单位:松阳县乡村振兴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4年1月25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何女士 0578-8812119
工期:21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4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资质等级 |
项目负责人 |
证书编号 |
1 |
杭州水电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52416949.00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汪毓 |
浙2332018202301243 |
2 |
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 |
51602025.00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胡俊达 |
闽2352011201133948 |
3 |
台州市环丰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51710682.00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朱崇伟 |
浙2332015202309993 |
4 |
浙江钱塘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松阳县泰盛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 |
50569788.00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联合体牵头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联合体成员方) |
章科锋 |
浙2332015202315349 |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1月29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2019]6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8809026。
公示单位(盖章):松阳县乡村振兴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6日
备案部门(盖章):松阳县水利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