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城区东侧山体排水设施建设工程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景宁县城区东侧山体排水设施建设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序号:景招A[2024]048号
招标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恒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胡女士 0578-5097960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12个月
公示时间:2024年 10 月21日至2024年 10 月 24日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合格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单位名称 | 预中标价(元) | 资质等级 | 项目经理 | 注册号 |
1 | 景宁畲族自治县景程建设有限公司 | 28095853 | 设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 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华旭斌 | 浙2332013202316226 |
2 | 浙江宏瑜建设有限公司 | 28095854 | 设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 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陈伟斌 | 浙2332018202307902 |
3 | 丽水远恒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28095854 | 设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 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郑晓东 | 浙2332015202400566 |
4 | 丽水现代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28095854 | 设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吴焕鹏 | 浙2332021202326962 |
5 | 浙江壹腾建设有限公司 | 28095854 | 设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蔡家骅 | 浙2332013202315996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2019]6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8-5610073 。
公示单位(盖章):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