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育英路北侧商住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松阳县育英路北侧商住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SGJS2024-038号
1.招标条件
松阳县育英路北侧商住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已由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2-331124-04-01-534740,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业主为松阳县名城保护利用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松阳县名城保护利用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松阳县育英路北侧商住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根据关于印发《丽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12300万元, 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47399万元。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59720.78平方米,容积率1.3-1.5,最大建筑密度35%,最小绿化率30%,商业用房控制在2层(含)以内,低层住宅控制在3层(含)以内、其他住宅建筑(含商业裙房)地上层数控制在15层内。总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9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8.5万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约0.3万平方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0.2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9万平方米(包含地下室和地下车库)。建设地点: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不包括: / 。
2.3最高投标限价:473954303 元(其中含税暂估价6845034.32元,含税暂列金7902500元,投标时不作下浮)。
2.4工期要求:67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业绩及证明材料,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之日前3周年内,以竣(完)工验收记录(报告)日期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项目工程施工业绩。【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
证明材料要求:需提供☑工程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或项目完工证明[无法提供竣工验收文件的则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项目完工证明(完工证明上注明项目规模,项目竣工验收时间等相关内容)],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建设规模、项目特征等指标等时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如证明材料载明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按以下顺序进行认定:1、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或项目完工证明;2、工程合同;3、业主证明材料;4、工程中标通知书;5、其它材料。
3.4本次招标R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的成员(含牵头人)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2)联合体各方自行决定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文件编制、提交投标保证金、参加开标会议等招投标活动。招标文件中除特别标明针对联合体各方的条款外,其它条款中的投标人均指联合体牵头单位。
(4)拟派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5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并需提供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明细清单(至开标前在注册企业连续缴足3个月)。
(三)其他:
3.6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本项目配备应不少于3人;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准);
3.8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4年1月1日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为准);
3.10 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专职施工员、项目专职质量员、项目专职资料员、项目专职材料员岗位证书必须符合本项目专业要求,需提交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扫描件(退休人员须提交退休证或相关证明资料,年龄不超过65周岁),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 2024年10月22日起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col/col1229636854/index.html)”下载。
5.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4 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0578-2350233;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 0878198 0578-2292759。
6.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网址: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 。
6.3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注: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系统不见面开标暂时只能通过PC端签到,无法进行手机签到)。
(2)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松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3)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4)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松阳县名城保护利用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松阳县西屏街道长虹中路146号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人:姜先生
电 话:0578-8803619 电 话:15355589172
行政监督部门: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78-8059985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