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四都港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一期)
青田县四都港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一期)招标文件公示
招标序号:QSL2024-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青田县四都港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一期) 已由 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财政厅以 浙水河湖[2024]1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自筹共同解决,项目法人为 青田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青田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青田县四都港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一期)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概况:青田县四都港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一期)位于青田县油竹、仁庄2个乡镇街道 ,冯垟段:新建堰坝2座、过河汀步3座;堤岸生态化改造2.12km;新建及改造水渠2.41km;新建防汛巡查道路1.81km;滩地生态修复7.88万㎡;新建亲水便民节点2处。油竹段:堤岸生态化改造3.7km;滩地生态修复2.96万㎡;新建栈道1处。项目静态总投资约9372万元。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 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程控制价:约 元(其中含税暂估价 元、含税暂列金(预留金) 元不下浮)。
工期: 365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个;
(2)应以 / 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2024年 月 日 起至开标时间前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月 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 5 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 楼 1206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公示网址及时间:
公示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8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田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青田县瓯南街道水南新区5号区块 地址:青田县油竹街道香榭苑 23 幢 2 单元 2201
联系人:徐安娜 联系人:吴森、黄建芬
电 话:13906882330 电 话: 13757812133/13957083420
发布招标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