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季庄至仁塘湾农村道路(防火巡护道)提升改造工程
青田县季庄至仁塘湾农村道路(防火巡护道)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公示
本招标项目青田县季庄至仁塘湾农村道路(防火巡护道)提升改造工程已由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青田县季庄至仁塘湾农村道路(防火巡护道)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青发改审〔2024〕150 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10-331121-04-01-862868,施工图设计已由青田县交通运输局以《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浙丽青交许〔2024〕5000059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青田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解决,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青田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三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线起点为坦下连接线改路终点,沿季庄至下司垄至仁塘湾公路,经季庄水库终点为大丘下村,改造里程约2.659Km;支线起点桩号为 AK0+000,终点桩号为 AK0+560,新建里程长约 0.56Km,总长 3.219Km。
2.2技术标准:本项目采用《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2111-2019 中四级(I 类)标准设计,结合本工程实际,主线部分利用原有道路的平纵线形,进行路线拓宽、沥青加铺、边坡防护等局部改造提升,以改善行车条件,提升后的路基标准宽度 6.5 米,路面宽度 6 米。支线部分设计速度15Km/h,路基标准宽度 6.5 米,路面 6 米。桥涵应满足公路建筑界限要求,设计荷载为公路-II 级,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相应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项目核定概算总投资1134.25万元;项目主要包括原有路基路面部分拓宽改造、新建路基路面、桥涵、边坡,以及相关附属工程建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4计划工期:27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年。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规定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当期及上一期均为AA级信用等级的企业,最多可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允许中1个标段),其它企业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本项目不适用)。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7其他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 月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4.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后到“项目投标--工程建设--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4 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9980000,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0878198、0578-2292759。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业务管理”—“网上提问”在线提交,并同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单位。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年 月 日(北京时间)。招标人将于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月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次招标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5.5 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相关事宜: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开标、自行解密。投标人CA锁登录后,才能进入开标环节(注:具体操作见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在开标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
(3)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1204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三);
(4)本项目在“电子交易平台”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5)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公示网址: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 。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 2024年10月29日。
招标人:青田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浙江三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田县鹤城镇临江东路159号 地址:青田县瓯南街道水南村栖霞寺路21号5楼
邮 编:323900 邮 编: 323900
联系人:郑泽方 联系人:叶王健
电 话: 17864196552 电 话: 0578-6677199
行政监督部门:青田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青田县鹤城镇校场路2号交通大楼
联系人:潘静杰
电 话: 0578-6505603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