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招标)临江东路5、7、9号国有商铺公开招商项目招商公告
临江东路5、7、9号国有商铺公开招商
招商公告
浙江建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青田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委托,现就临江东路5、7、9号国有商铺进行公开招商,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商。
一、项目编号:ZJJXFSCG2024-00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中介采购
三、招商概况
1.本项目位于青田县鹤城街道临江东路5、7、9号两层,产权所有人为青田县物资有限公司,建筑面积为1139㎡,其中一楼218㎡,二楼921㎡。产权所有人提供场地,由中标人根据招商人确认后的设计方案进行装修,正式运营后,由中标人向产权所有人缴纳场地使用费。
2.本项目由中标人成立并按照“味美浙江·百县千碗”省级美食旗舰店标准建设中餐类餐饮业态,承担店面的装修、设备购置、运营、日常维护等职责,需按照《“百县千碗”评价和认定规范》中关于“旗舰店”等级标准要求进行建设,并在运营之日起(以招商人确定的时间为准)6年内被认定为“味美浙江·百县千碗”省级美食旗舰店。中标人在本项目中至少投入400万元建设经费,主要用于室内装修、外立面装修、大型设施设备以及厨房餐(器)具等运营必用品投入。
3.中标人应当在本项目运营协议书签订后投入运营前,经营主体应依法取得合规经营所必需的证件,经营主体证件上的法人(或负责人)需与投标时主体证件上的法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
4.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8年(6个月装修建设免租期+8年运营期)。装修建设免租期在中标人装修完毕投入运营后自行终止,并同步开始计算运营期;中标人6个月装修建设免租期满而仍未装修完毕的,6个月装修建设免租期满第二日即开始计算运营期。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有投标资格。
五、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六、报名及招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投标人在2024年12月09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向代理机构提交报名表(附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1091844807@qq.com),逾期未报名的,招商人有权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2.网络下载获取:招商文件可以网上自行下载,下载地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公告附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09时(北京时间,下同)
八、投标地址: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1201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一)
九、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1日09时(北京时间,下同)
十、开标地址: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1201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一)
十一、其他事项:
投标人认为招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商文件之日或者招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商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二、联系方式
1.招商人信息
名 称:青田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 址:青田县新大街58号3楼319办公室
联 系 人:金旭凯
联系方式:0578-65090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建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田县瓯南街道石竹湾2幢301室
联系人:章顺慧、吴丽聪
联系电话:15869208865、13884339998
青田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浙江建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1 日临江东路5、7、9号国有商铺公开招商11.21发布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