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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安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1标)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4400001001 发布日期:2024-02-27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丽水公共资源

 

庆元县安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1标)补充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序号为庆水公招[2024]04号的庆元县安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1标)施工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2节专用合同条款中17.3工程进度付款:

17.3.3 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项目工程进度款按检验合格并经发包人审核后的工程量的85%支付,每月计量一次。计量款不足30万元的,转入下期支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提交完整的完(竣)工资料并送审计部门后支付到合同价的9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结算审定后支付到结算价的98.5%,其余1.5%留做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为一年,期满后根据合同要求退还。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按《丽水市水利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丽水利[2018]39号)文件执行。

修改为:

17.3 工程进度付款

17.3.3 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项目工程进度款按检验合格并经发包人审核后的工程量的85%支付,每月计量一次。计量款不足30万元的,转入下期支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提交完整的完(竣)工资料并送审计部门后支付到合同价的85%,并退还履约保证金。结算审定后支付到结算价的98.5%,其余1.5%留做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为一年,期满后根据合同要求退还。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按《丽水市水利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丽水利[2018]39号)文件执行。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有差异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单位:庆元县水利局

 

代建单位:庆元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227

备案单位:庆元县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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