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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山路至330国道西线道路工程二期EPC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4385001001 发布日期:2024-02-05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丽水公共资源

旭山路至330国道西线道路工程二期EPC总承包(第二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旭山路至330国道西线道路工程二期已由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缙发改投资〔2023〕17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及业主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缙云县城投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EPC工程总承包人。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境内,西起新330国道,东至大桥北路。按城市主干路标准新建,道路全线采用双向4车道,标准段道路红线宽30米,路线全长约1.2km,总用地面积约94.3亩,建设内容包括防护工程、沥青路面、人行道、桥涵、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边沟、通信管、电力管等。项目概算总投资59637.9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2398.04万元(本标段工程费用为17469.1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3897.14万元,预备费2314.76万元。本次招标不含涉铁段工程(涉铁段工程起点桩号K0+300,终点桩号K0+920)。

三、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评定分离工程,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和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备案服务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等。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优化及设计驻场服务以及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与设计有关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及相关的专家费等。

2.材料设备采购:包括市政工程所涉及到的所有工程材料以及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3.工程施工: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及各类专题论证相关内容、项目验收、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全部内容。

4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各类各阶段所涉的评估、咨询、检测、监测、测量、测绘、备案等所有内容的全程办理工作及前期的流程报批办理(不包含由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服务内容),衔接、配合涉铁路段工程实施。总承包单位提供以上服务,费用在总包服务费中自行考虑。

四、工期要求及质量要求

1)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887日历天内完成,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并提交发包人审核。

2)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

3)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确保“九龙杯”优质工程奖,争创“钱江杯”优质工程奖。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专业(道路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专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1.2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及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且该人员注册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3、设计负责人: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及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 

4、施工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已录入,且无在建工程;

1)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2)在建工程:

1)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市政工程为交工验收、竣工验收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因故更换,应征得原项目业主同意和备案主管部门同意,否则视为有在建工程。

2)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建建发[2015]54号)文件精神,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法录入的,视同有在建工程。

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为具备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的成员(含牵头人)最多不超过3家。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要求的可以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其中一人)为同一人。如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否则不予认可。

7、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企业及上述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丽水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8、投标人及其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六、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2024年25日起潜在投标人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下载。

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招标人: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鼎湖南路88号

联系人:谢俊辉

电话:13957091654

 

招标人: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鼎湖南路88号

联系人:王宏归

电话0578-3012092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三里亭路77号

联系人:秦骁勇

电话:15355588721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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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设计图纸.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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