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景宁 >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 > 招标公告

景宁县瓦窑坑等山洪沟治理项目-鹤溪段(鹤溪干流及双后降坑等支流和瓦窑坑叶府前坑)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4500001001 发布日期:2024-03-15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丽水公共资源

招标序号:景招A[2024]01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景宁县瓦窑坑等山洪沟治理项目已由浙水灾防〔2024〕7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单位自筹,项目法人为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丽水昌涵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鹤溪段(鹤溪干流及双后降坑等支流和瓦窑坑叶府前坑)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景宁县瓦窑坑等山洪沟治理项目-鹤溪段(鹤溪干流及双后降坑等支流和瓦窑坑叶府前坑),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凤村、双后降、半垟,叶府前、城西鹤溪河等)提防护岸、截水沟、排洪渠、堰坝、巡查道建设、河道清淤、河道水位监测设备安装等内容。本工程概算价为3485.19万元。

2.2本标段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本标段招标控制价为29613104元(其中含税预留金1500000元,含税暂估价650000元,预留金、暂估价计入总价,但不作下浮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质量要求: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其它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2024年3月15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景宁)(http://lssggzy.lishui.gov.cn/jnweb/)”下载。

4.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8日09时00分,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景宁县红星街道廊桥步行街26号3号楼)。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景宁)(http://lssggzy.lishui.gov.cn/jnwe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丽水昌涵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景宁县红星街道复兴西路56号        地址:景宁县红星街道红星文锦苑8栋2号

联 系 人:蒋先生                          联系人:蓝文燕             

电 话:0578-5627521                       电话:15325150510 

 

备案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局

 

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3月15日

 


相关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
鹤溪段清单、招标控制价.zip
鹤溪段施工图.zip
景宁县瓦窑坑等山洪沟治理项目-鹤溪段(鹤溪干流及双后降坑等支流和瓦窑坑叶府前坑)招标文件.doc
景宁县瓦窑坑等山洪沟治理项目-鹤溪段(鹤溪干流及双后降坑等支流和瓦窑坑叶府前坑)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