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龙泉 >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 > 变更公告

龙泉市妇幼保健院新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4664001001 发布日期:2024-04-16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龙泉市妇幼保健院新建工程设计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龙泉市妇幼保健院新建工程设计(招标序号:龙建招2024-25D9做如下答疑:

一、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P71页资信标评分细则“投标单位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 7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公共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请问:类似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是指医疗类的设计业绩吗?

答:类似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指公共建筑类的设计业绩,包括但不限于医疗类的设计业绩

2、招标文件P65页,自评分表中企业资信第三条“设计团队成员”与招标文件P71页资信标评分细则第三条“企业荣誉”不一致,请问是否把自评分表中第三条删除换成企业荣誉?

答:该自评表下的注3点已明确:3、本表评分内容与评标办法内容不一致的,以评标办法内容为准。

3、项目红线范围内核酸检测站暂按保留设计,是否指地形图上的钢结构棚架需保留,建筑除此站外考虑布置?

答:请以招标文件第四章 设计任务书 中的 设计要求里的7点为准。

4、现场基地与红十字医院围墙相隔开,后期建设是否考虑与现有院区敞开,西侧与南侧围墙是否考虑拆除?

答:与现有医院敞开,西侧与南侧围墙拆除。

5、现有场地南侧设置停车位,是否可以取消?

答:保留。

6、技术标是否是明标?技术标评审第10条“项目设计组配备情况”(第72页):团队成员资历是否可以体现团队成员真实姓名?请明确。

答:明标。团队成员资历可以体现团队成员的真实姓名。

7、拟建项目与周边是否有关联?请明确。

答:在招标文件第四章 设计任务书 中的 设计要求 中已明确,投标人也可自行实地考察或者向招标人咨询。

二、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有差异之处,以本公告为准。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诸多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单位:龙泉市剑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龙泉市人民医院医共体剑池分院)

 代理机构:龙泉市中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416

 


附件下载:
变更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