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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采购)青田县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权核定工作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发布日期:2024-04-19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招投标交易中心

青田县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权核定工作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康禹CG2024-006

项目名称:青田县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权核定工作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50000 

最高限价(元):250000

   采购需求:

    数量:

   预算金额(元):25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见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 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20244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页附件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元):

报名:见磋商文件附件二

注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报名成功不等同资格审查通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429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1201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一)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429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1201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

    址: 浙江省青田县鹤城东路285号塔山大楼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叶晓云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88028869 

质疑联系人:罗伟丰

质疑联系方式:0578-68282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浙江康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址:浙江省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2-41号 

    真:0578-6837246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珊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6837246

质疑联系人:陈珊珊

质疑联系方式:1386708120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称:青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址:浙江省青田县鹤城街道临江东路1号 

     真:0578-6830575 

  联系人 :陈玲晓 

  监督投诉电话:0578-6826642磋商文件发布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