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育英路北侧商住地块代建代销合作方+设计服务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松阳县育英路北侧商住地块代建代销合作方+设计服务
答疑澄清公告
招标序号:SGCQGC2024-005号
各潜在投标人:
一、P9页: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如为2023年成立的公司则需提供完税证明或2023年的财务报告)
疑问:若联合体投标,是否联合体双方都需要提供?
回复:承担代建代销工作的单位提供即可。
二、P10页:3.7.5投标文件的装订中明确:资信、技术和商务标分别装订、密封后提交,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的资信标是装订在一起,还是分别装订?
回复: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资信标所需内容装订在一起。
三、P21页:3.7.6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成员按相应格式签字、盖章外,其他表格均由牵头人签字、盖章。
疑问:“其他表格”是否包括除“联合体协议”之外的所有投标文件?
回复:“其他表格”包括除“联合体协议”之外的所有投标文件。
四、本次投标为明标还是暗标?针对字体和格式有无特殊要求,是否成为废标条款?本次投标是否有页数限制?
回复:本次投标为明标,字体、格式、页数等不作要求。
五、投标中要求视频陈述是否必须由项目总负责人出面陈述还是以多媒体形式表达?
回复:投标中要求视频陈述方式由投标人自行决定,不作要求。
六、周边道路规划标高及东侧南侧学校平面图目前设计图暂缺,是否能够提供一下?
回复:提供育英路竣工图,金山路为在建工程,根据项目现场实际自行考虑。
七、此标为纸质标,招标文件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模板中牵头人及法定代表人却要求“(盖单位电子公章)”、“(签字或盖电子章)”,这二处提到的电子章,是否可以改为加盖实体公章?
回复:删除“电子”二字,投标人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时自行修改。
八、企业业绩中单个项目总建筑面积 10 万平方米及以上,若代建合同未填写项目规模,是否可以提供加盖了业主公章的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竣工备案表等相关文件作为项目规模的证明材料?
回复:加盖了业主公章的相关文件均属于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
九、评标办法有两块评标办法,技术得分如何计算?
回复:代建代销部分综合得分=代建代销部分资信标得分+代建代销部分技术标得分+代建代销部分商务标得分;设计部分综合得分=设计部分资信标得分+设计部分技术标得分+设计部分商务标得分;本次招标综合得分=代建代销部分综合得分*50%+设计部分综合得分*50%。
十、项目北侧用地未来是否有日照需求,松阳县目前上位规划图与现状不符,无法判断。
回复:北侧用地的日照以规划条件为准。
十一、P76页: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的工程设计服务内容包括“用地红线内市政及室外配套管线综合设计”,是否指综合管线设计,不包含地方垄断性的室外自来水、燃气、电力、电信工程的专项设计?
回复:本次招标中的设计内容为总包设计,包含各类专项设计。
十二、勘察费在本次测算范围内吗?
回复:勘察费用含在工程成本中。
十三、这块地的地质情况还需要打桩吗?
回复:以后续的勘察报告为准。
十四、场地内高压线改道需不需要考虑在本次测算范围内?
回复:不含在此次开发成本中。
十五、土地款契税、交易服务费、土地合同印花税的实际支付时间?
回复:相关税费同土地款缴纳时间。
十六、地下车位是否为无产权?
回复:不单独设立产权,随房屋在不动产权中证载。
十七、本项目投标时是否仅提供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即可,其余人员中标后提供?
回复:投标人应根据项目特点及评审要点自行填写拟派项目组成员。
十八、开发贷融资成本大概可以做到多少?
回复:根据招标文件自行测算。
十九、项目概况中提及“商业面积约0.3万平方米,配套用房面积约0.2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万平方米”。以上面积能否突破?是否有突破的上限
回复: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资料和服务要求》中的设计要求执行。
二十、松阳或者丽水当地正在执行的,有关建筑间距的规范能否提供?
回复:自行考虑
二十一、低层建筑是否需要日照计算?
回复:按有关日照规范标准执行
二十二、设计要求中要求新建小区按照每千人10个以上托位的标准配置,每个托位最低的面积要求是多少?
回复:按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家庭和社区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指南(试行)的通知》(浙卫办妇幼【2021】5号)文件执行,“专属或共享室内面积原则上不少于80平方米,具备养育小组活动、视频宣教、婴幼儿辅食制作、儿童玩耍等功能区块”。以主管部门口径,一般80平方米为20个托位,折合一个托位4平方米。
二十三、是否有装配式和绿建的要求?具体的装配式要求和绿星等级是多少?
回复:按土地出让规划条件执行
二十四、是否有地块周边规划道路cad图,可否明确道路等级,便于进行总平布局。
回复:可提供育英路竣工图,金山路为在建工程,根据项目现场实际自行考虑
二十五、本项目是否为精装修交付?
回复:一般为毛坯交付,可根据投标人方案自行考虑
二十六、标书第75页设计合同中第二条第3条例:工程设计服务内容中包含“竣工图编制”,此项并非设计院工作范围,应由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编制。
回复:设计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资料和服务要求》中的内容为准。
二十七、标书第75页设计合同中第二条第3条例:工程设计服务内容中“设计变更”,其变更内容是否有限制,如:方案确认后因委托方发生的变更以及图审合格后的变更除外等。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十八、未售出部分开发成本价合计金额,此处的“开发成本”是否等同于合同条款中的项目成本(包含土地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契税、土地使用税等)、工程成本、期间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用、营销服务费、财务费用等)、税费等)?
回复:此处的“开发成本”仅为“工程成本”。
二十九、股权回购:甲方退出合资企业,乙方应按双方协商的价格对甲方的股权进行回购,甲方移交合作期内的所有权利义务。建议明确乙方回购价格。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十、本项目实际销售单价是否待项目开盘前由乙方报甲方审核后实施?
回复:是。
三十一、合资公司的开支是否由中标人决定?
回复:开支内容须经招标人同意。
三十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有差异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人:松阳县名城保护利用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盖章):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