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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峡湖流域渤海镇段水生态修复工程 (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5165001001 发布日期:2024-06-20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景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千峡湖流域渤海镇段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的招标文件公示  

招标序号:景招A[2024]031号

一、招标条件

景宁畲族自治县渤海镇人民政府 的建设项目千峡湖流域渤海镇段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备案等手续,项目批准文号:景发改投资〔202474 号,项目代码:2209-331127-04-01-815774资金来源为 财政拨款,已落实 ,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本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景宁畲族自治县渤海镇

2、项目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内容为梅坑坑处设沉砂设施,生态拦水坝,铺设立体水生群落恢复基 10690m建设生态沟渠;沿梅坑村峡口西岸打造中山杉+灌木+草本生态缓冲带 405m,沿梅坑村峡口两岸打造藤本植物+杉类乔木+挺水植物生态缓冲带1995m,梅坑村峡口沿岸构建漂浮湿地 3240m以及沿岸打造块石驳岸+松木桩+杉类乔木+挺水植物型生态缓冲带 2522m等

3、工程估算投资:总投资约2353.39万元,工程费用2229.89万元。

三、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及竣工验收包含专项验收)、备案等工作;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如有);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所有建设内容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设计驻场服务以及合同签订至项目审计完成全过程设计配合及本项目相关配套工程设计服务。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与设计有关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及相关的专家费等

2、材料设备采购: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所有材料、设施等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3、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和因发包人原因提出的建设标准功能性、规模性提高或工程实施范围的工程施工、项目验收、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及服务等内容。

4、工程管理:总承包管理是指组织设计、施工及项目管理工作,并负责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资料等进行管理和控制。包括:配合相关手续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工程移交、工程结算审核送审、竣工图制作、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工程备案、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5、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配合完成尚未完成的所有前期报批报建工作、工程所需的各类检测检验(如有)、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及各类专项验收、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工程备案、工程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

注:工程总承包单位需配合发包人对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其涉及的施工总承包服务费及配合费由总承包人自行在投标报价内考虑,不另行收取。

四、工期要求及质量要求

1、工期要求:5个月

2、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3、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1和1.2资格条件:

1.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① 、②项资质之一: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1.2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对应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投标人2024年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工作分工提供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负责人要求:

2.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拟派具有市政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及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单位,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已录入,无在建合同工程或预中标工程。

2.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单位,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已录入。

2.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由施工方拟派):

2.3.1市政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及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单位,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已录入,无在建合同工程或预中标工程。

2.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市政施工负责人资格条件要求的,可以兼任本项目的市政施工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不得互相兼任。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1联合体组成单位(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

3.2  联合体施工方 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委派

3.4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企业及上述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丽水市建设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5、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的时间为准)。

六、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七、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2024年    日起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下载。

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补充文件、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9980000;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 0878198  0578-2292759。

八、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1、开标时间:2024年        (北京时间)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注: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系统不见面开标暂时只能通过PC端签到,无法进行手机签到)。

3、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廊桥步行街26号三号楼一楼)

4、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

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

5、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6、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渤海镇人民政府

 址:景宁县渤海镇政府

 话:0578-5028308

联系人:余冬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景宁县人民北路祥源商贸城2幢2楼

 话:0578-5083626、13754293683     

联系人:姚亚   

 公示时间:2024年6206月23日


附件下载:
031(6.20公示稿)--千峡湖流域渤海镇段水生态修复工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