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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城市防洪提升改造工程(罗木溪部分)—罗木溪(贤良路-公园路东段)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4996001001 发布日期:2024-06-28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龙泉市城市防洪提升改造工程(罗木溪部分)—罗木溪(贤良路-公园路东段)充文件(一)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4-46A19

各潜在投标人:

1、本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中的二、定标办法中的4.定标原则及要素:“二、企业实力   1.企业资质(5分)按企业等级计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壹级及以上得5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贰级得4分。”修改为:

“二、企业实力   1.企业资质(5分)按企业等级计分(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指牵头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壹级及以上得5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贰级得4分。”

 

 三、企业信誉  1.企业荣誉(5分)按投标文件提供的材料中,企业在三年内获奖情况计分,有省级及以上获奖项目的得满分5分,有设区市级奖项的得4分,有县级奖项的得3分,没有奖项的得2分。” 修改为:

 三、企业信誉  1.企业荣誉(5分)按投标文件提供的材料中(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指本项目联合体任一方),企业在三年内获奖情况计分,有省级及以上获奖项目的得满分5分,有设区市级奖项的得4分,有县级奖项的得3分,没有奖项的得2分。”

2、工程量清单中的汇总表格式以发布的清单控价中的汇总表格式为准。

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有差异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单位:龙泉市项目代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628

 


附件下载:
变更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