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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缙云县壶镇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4987001001 发布日期:2024-06-03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缙云县壶镇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一、取消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近三月(指 2024年3月、4月、5月) 企业人员总数每月不少于50人;

二、取消前附表三开标时必须到场的人员b、投标书中拟定的项目经理持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第八章开标程序第八条第二款投标人项目经理提交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和有效身份证明在确认书上签印。其余未递交过证书原件的投标人不再参加后续评审。

三、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修改为:

金额:人民币壹拾捌万元。

保证金缴纳事项: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政策性担保公司)、保险保单](鼓励采用电子保函)、银行汇票、电汇。

①以保函(保单)方式提交的,保函(保单)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担保保函由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须有文件依据)出具;保险保单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地方商业保险公司出具。另保函(保单)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保函开具对象为招标人,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单位及其法人签章等基本信息。

②以银行汇票方式提交的,出票人签章需有银行汇票专用章、柜员章及银行密押,其中全国汇票需提供第2联及第3联原件,汇票字迹须清晰。

收款单位名称: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缙云县支行

银行帐号:19810101040015907                                                         

 ③以电汇方式提交的,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

收款单位名称: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缙云县支行

银行帐号: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投标人进入系统后,在2.0平台上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后进入“项目投标--工程建设--项目流程--投标保证金”生成和查看本单位该标段的虚拟子账号。)

2)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确保收款人的户名、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投标人以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以电汇方式提交的,以到帐时间为准;银行汇票、纸质保函(保单)等票据原件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工作人员处并登记,有效保函(保单)、汇票视作到帐。

3)保证金的退还:按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变更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人:缙云县壶镇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丽水云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3日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2024年缙云县壶镇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变更后.doc
变更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