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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县溪口大桥复建工程 (二期)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4992001001 发布日期:2024-06-07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景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景宁县溪口大桥复建工程(二期)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序号:景招A[2024]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景宁县溪口大桥复建工程(二期)(以下简称“本项目”),初步设计已由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景宁县溪口大桥复建工程(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景发改投资〔2024〕76 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设计已由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景宁县溪口大桥复建工程(二期)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景交(202421号)文件准予。项目业主为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代建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单位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景宁县溪口大桥复建工程(二期)原景宁县溪口老桥处,二期工程为在一期工程常规桥型(16+5*40m简支变连续T梁)侧面设置附属拱,拱结构为中承式推力钢桁拱,拱跨布置为115.3+61.5m,拱肋总长210.06m,桥梁全宽27.24m(一期桥梁全宽+二期拱肋宽)。二期附属拱结构墩台桩基础及承台在一期工程已实施。

2.2技术标准:本项目道路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二级公路建设,设计速度 60 公里/小时,二期设置附属拱桥梁全宽 27.24m(一期桥梁全宽+二期拱肋宽)。附属拱结构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风荷载标准值按现行《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T D60-01)》规定取值; 抗震设防标准:地震基本烈度为 6 度,采用二级抗震措施;其它技术指标按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设1个标段,本项目招标范围景宁县溪口大桥复建工程(二期)的及公路附属设施和缺陷责任期缺陷的修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规定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当期及上一期均为AA级信用等级的企业,最多可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允许中1个标段),其它企业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本项目不适用)。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其他要求: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4.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后到“项目投标--工程建设--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4 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9980000,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0878198、0578-2292759。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2.0“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业务管理”—“网上提问”在线提交,并同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单位。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年    (北京时间)。招标人将于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09时00分(北京时间)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5.5 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相关事宜: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开标、自行解密。投标人CA锁登录后,才能进入开标环节(注:具体操作见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在开标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

3)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廊桥步行街26号三号楼一楼)

4)本项目在“电子交易平台”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5)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

.lishui.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若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一律由投标人自负。

7.招标文件公示网址及时间

公示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lssggzy.lishui.gov.cn/)

公示时间:2024年06月07日至2024年06月11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代建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址:景宁县新田路15号                    地 址:景宁县新田路15

编:323500                                                编: 323000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人:叶先生

 话:0578-5629222                               话:0578-5622285

 

 

                           

                         

 

招标代理: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绿谷信息产业园2号楼北301

编: 323000

联系人:蒋礼健

话:0578-216158813957054280

                                 

 

本公示发布时间:202406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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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县溪口大桥复建工程(二期)公示稿(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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