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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城市防洪提升改造工程(罗木溪部分)—罗木溪(贤良路-公园路东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4996001001 发布日期:2024-07-10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业务受理室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4-46A19号

工程名称:龙泉市城市防洪提升改造工程(罗木溪部分)—罗木溪(贤良路-公园路东段)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0日

招标人:龙泉市项目代建有限公司

联系人(异议):王先生   联系电话: 15990855224

中介代理机构:浙江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俞女士         联系电话:  0578-7121966/13567622083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6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元)

工期

项目负责人

质量承诺

1

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浙江创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51459063.00

365日历天

杨新民

合格

2

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51031575.00

365日历天

方旭

合格

3

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方:浙江双翔建设有限公司)

51459213.00

365日历天

陈松

合格

4

浙江德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浙江新言建设有限公司)

51601760.00

365日历天

沈冰玉

合格

5

龙泉市永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浙江省隧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52028532.00

365日历天

周建芬

合格

6

浙江光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1315812.00

365日历天

蔡海燕

合格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联系电话:0578-7761918

公示时间: 2024年07月10日 至2024年07月15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龙泉市项目代建有限公司

                                           备案部门(盖章):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710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