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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坑头垟-周西坑等农村道路(防火巡护道)提升改造工程-吴坑乡部分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5125001001 发布日期:2024-07-10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青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青田县坑头垟-周西坑等农村道路(防火巡护道)提升改造工程-吴坑乡部分招标文件补充文件1

各潜在投标人:

青田县坑头垟-周西坑等农村道路(防火巡护道)提升改造工程-吴坑乡部分招标文件作以下补充:

 

(一)招标文件p155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____号至第____号),愿意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中的投标总报价              (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现修改为“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____号至第____号),愿意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中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二)招标文件涉及暂列金与清单编制说明描述不一致的,统一修改为“按100章以外清单合计的5%计入。”

(三)招标文件涉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前后描述不一致的,统一修改为“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的保险费和安全生产费用)至800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按3‰计。”

(四)招标文件涉及安全生产责任险前后描述不一致的,统一修改为“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的保险费和安全生产费用)至800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按2.5‰计(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费用保障的指导意见》(浙交[2022]116号))。”

(五)招标文件涉及安全生产费前后描述不一致的,统一修改为“安全生产费应不低于投标总报价(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的保险费和安全生产费和暂列金额)的2.0%。”

(六)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有差异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对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青田县吴坑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浙江同益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青田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07月10日


附件下载:
变更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