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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县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项目编号: 发布日期:2024-07-15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景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景宁县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设施)建设项目(期)

小额邀请发包公告

 

招标序号:景招B[2024]077

    一、景宁畲族自治县景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建设项目景宁县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设施)建设项目(期)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采用邀请发包方式招标

二、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景宁畲族自治县

2)建筑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拟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插口约1300个,拟建集中停放充电停车位约1300个,每个站配备消防等相配套辅助设施。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

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内容(具体实施内容以最终施工图为准)

    4)工期要求: 30日历天    5)质量要求: 合格    6)下浮率范围:5%-9.9%

7)招标控制价: 2140800.00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核查时间2024年0715日(周一)。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在建”指: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工程,以其能否提供竣工验收单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因故更换,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前,视同有在建工程。〗

3、项目经理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收到投标邀请书的投标人。

五、发包方式:邀请发包

六、确定办法:采用最高下浮率法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景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慧荣                                  人:张玮

 话:13906789737                                 13884356781656781 

 公告发布时间: 2024 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