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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冷链物流综合小微园(检测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农产品检测中心工程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5084001001 发布日期:2024-07-18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县冷链物流综合小微园(检测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农产品检测中心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4-30

招标单位: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471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康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蔡周朋0578-3199997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元)

工期

质量目标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

浙江竣亿市政园林有限公司(牵头人)

重庆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成员方)

16546351.00

170日历天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麻岳进

2

锦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

天合联创设计有限公司(成员方)

16546351.00

170日历天

丁锋瑞

3

缙云县聚能建设有限公司(牵头人)

中国中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员方)

16546351.00

170日历天

陈名驹

4

浙江柏景园林建设有限公司(牵头人)

浙江新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成员方)

16546351.00

170日历天

朱钟勇

5

浙江飞云建设有限公司(牵头人)

上海精典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成员方)

16546351.00

170日历天

刘静慧

公示时间:2024718日至202472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2019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3122913

 

  公示单位: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备案部门单位: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718                               2024718


附件下载: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