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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城市水厂自来水管网延伸入村项目监理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5364001001 发布日期:2024-07-31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莲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莲都区城市水厂自来水管网延伸入村项目监理补充文件一

 

招标序号:LD[2024]059

各潜在投标人:

莲都区城市水厂自来水管网延伸入村项目监理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9本工程不接受挂靠,中标后项目监理组人员(含总监)不得在其他工程任职或投标,投标人所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建或预中标项目且必须符合丽水市的有关规定。

更正为:3.9本项目不接受挂靠,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它相关规定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全文涉及证明材料要求: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开工证明,当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指标时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如证明材料载明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按以下顺序进行认定:(1)工程合同;(2)业主证明;(3)中标通知书;(4)开工证明;(5)其它材料。的表达

均更正为明材料要求:1、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开工证明、工程竣(完)工验收文件,当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指标时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2、时间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如证明材料载明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按以下顺序进行认定:1)工程竣(完)工验收文件;(2)工程合同;(3)业主证明;(4)中标通知书;(5)开工证明(6)其它材料。”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补充公告和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招标人: 丽水市莲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委托建设单位:浙江丽水莲都紫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31 

 

备案单位(盖章):

2024年7月31


附件下载:
变更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