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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公安局粮油菜品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发布日期:2024-07-05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云和县公安局粮油菜品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凯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和县公安局的委托,对食堂食材配送项目进行采购。参照有关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采购编号: 浙凯晟招2024-1036号

2.采购项目:云和县公安局粮油菜品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预算金额:160万元2年

5.采购服务期限: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期满后,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服务质量经采购人考评达到要求的,可再续签一年服务合同

6.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下浮率报价

1

云和县公安局粮油菜品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2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60万元

上浮率不得高于8%-下浮率不得低于12%

 

    本项目采用结算率报价,所有同类食材价格同比例下浮,请投标人根据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fgw.lishui.gov.cn/)公布的丽水市区民生商品市场价格信息公示的价格进行综合报价

7.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7.1符合如下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当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企业;

7.3具有正规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经营服务范围符合食品配送要求;近三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

7.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7.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8.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9.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75 -711 日每天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10.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⑴投标人介绍信及联系方式;

⑵营业执照副本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578-2055250扫描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113966755@qq.com)。

11.招标文件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届满日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2.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3.投标截止时间:2024725 9:00(北京时间)

14.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云和县招标投标中心(丽水市云和县城南路1号(新体育馆))

15.开标时间:2024725 9:00(北京时间)

16.开标地点:云和县招标投标中心(丽水市云和县城南路1号(新体育馆))

17.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

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18.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云和县公安局

项目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13967048776

地址:云和县公园路2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凯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章陈杰     联系电话:0578-2055250    传真:0578-2055250

质疑联系人:彭       联系电话:0578-2055250

地址:丽水市和平路78号艾莱依工业园 2号楼7楼

 

采购人:云和县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凯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75

招标文件(终)-食材配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