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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2024年第一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四都乡四都阳自然村污水零直排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5311001001 发布日期:2024-08-12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松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松阳县2024年第一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四都乡四都阳自然村污水零直排项目

招标编号:GCJS2024-019

招标单位:松阳县四都乡人民政府                 开标时间:202489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王婷婷  0578-8077299

工期12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总价(元)

资质等级

项目负责人

证书编号

1

浙江飞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758265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应坦旺

2332021202327647

2

丽水天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758265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张丽丽

2332021202331420

3

松阳县鼎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758265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何晓春

2332021202327651

4

丽水亿诚建设有限公司

3758265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许军武

2332010202311959

5

丽水中瑞建设有限公司

3758265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刘笑俏

2332021202327701

公示时间:2024812日至2024815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8059985。

公示单位盖章松阳县四都乡人民政府       

 

2024812

 

备案单位盖章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812


附件下载: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