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缙云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缙云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4-41
招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缙云县税务局 开标时间:2024年8月21日
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陈拓如0578-3311234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6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工 期 |
质量目标 |
项目经理 |
1 |
浙江飞云建设有限公司 |
7428261 |
180日历天 |
合格 |
张紫慧 |
2 |
浙江大昱建设有限公司 |
7491927 |
180日历天 |
合格 |
王赛飞 |
3 |
浙江正茂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7428260 |
180日历天 |
合格 |
蹇志娥 |
4 |
浙江仙都建设有限公司 |
7428261 |
180日历天 |
合格 |
丁俊仁 |
5 |
浙江三弈建设有限公司 |
7428261 |
180日历天 |
合格 |
潘俊静 |
6 |
丽水汉飞建设有限公司 |
7428261 |
180日历天 |
合格 |
卢试昊 |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26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2019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投诉联系电话0578-3122913
公示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缙云县税务局
2024年 8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