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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大东坝法庭审判综合楼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5149001001 发布日期:2024-08-06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松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松阳县大东坝法庭审判综合楼建设项目

招标序号:SGCJS2024-016号

招标单位:松阳县人民法院   

开标时间:2024年080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王俊0578-2073999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210日历天

公示时间:2024 08 06 日至2024 08  09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合格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单位名称

预中标价(元)

资质等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

证书编号

1

松阳县兴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102916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潘国起

2332019202310907

2

丽水天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102916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曹洲

2332022202306533

3

松阳县鼎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102916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叶海波

2332016202315404

4

丽水亿诚建设有限公司

4102916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留霄

2332016202311927

5

丽水中瑞建设有限公司

4102916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叶仙红

2332022202305323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8059985。

 

公示单位(盖章):松阳县人民法院

时间:2024年 08 06                           

 

备案单位(盖章):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4年 0806

 


附件下载: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