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章村源农田灌溉设施改造及水生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QSL2024-1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青田县章村源农田灌溉设施改造及水生态修复工程 已由 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青发改审[2024]105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和自筹共同解决 ,项目法人为 青田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青田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同益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青田县章村源农田灌溉设施改造及水生态修复工程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概况:青田县章村源农田灌溉设施改造及水生态修复工程位于青田县章村源流域,范围为竹章至赵塘。主要包括堰坝改造 23 座(其中:赵塘村、金村、上寮村和官田村各改造 2 座堰坝,章村村改造堰坝 4 座,新民村改造堰坝 3 座,小砩村、吴村村、白麻寮村、岭根村、坑根村、竹章村、黄莲坑村堰坝各 1 座,黄肚村拆除重建堰坝 1座)、对 7 座堰坝引水干渠及渠首控制装置进行更新改造、修复农田灌溉渠道 25 条、提升加固闸门 25 座等工程建设。项目静态总投资997.94万元。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 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程控制价:5878719元(其中含税暂估价162350元、含税暂列金(预留金)278744元不下浮)。
工期: 365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个;
(2)应以 / 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2024年09月10日 起至开标时间前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30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 5 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 楼 1206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田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同益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青田县瓯南街道水南新区5号区块 地址:青田县戈岙湾7号401室
联系人:石芬芬 联系人:刘益丽
电 话:19817679313 电 话:0578-6891098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24年09月10日